為受刑人開一扇門!雲林第二監獄推動藝術矯正,不少受刑人在表演藝術方面有相當成就,希望報名參加街頭藝人甄試,日後出獄多一項求生技能,但礙於監所規定,受刑人無法離監參加甄試;獄方一個月前和雲林縣政府溝通,文化處同意請評審團今日上午進入監獄,為9組27名受刑人審核資格。彰化少年輔育院獲悉,也安排11組32人參加甄試。
在監獄音樂班才開始學吉他的溫姓受刑人,表演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館)自彈自唱,台風穩健,吉他技巧與唱功俱佳,獲得評審認同,他表示因酒駕、金融法入獄,判刑1年8個月,還有近1年刑期,因為家中親戚經營餐飲業,希望考到街頭藝人證照,出獄後在餐廳找到適合場所表演謀生;他在獄中因為參加音樂班,身心均獲得調適,其他受刑人接觸音樂後,也明顯減少暴戾之氣。
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巫滿盈表示,這是全國獄所首度舉辦街頭藝人甄選,能為受刑人開一扇門,值得鼓勵推廣。(寶智華/雲林報導)
發稿時間:12:07
更新時間:14:47
受刑人準備好樂器準備參加甄試。寶智華攝
受刑人組成樂團表演。寶智華攝
受刑人自彈自唱。寶智華攝
布袋戲表演。寶智華攝
巫滿盈肯定雲二監的創舉。寶智華攝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