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職棒(CPBL)比賽場上有惡質觀眾抹黑球員打假球遭到聯盟、球團提告,球員工會7日發出「給球迷的一封信」,向球迷說明現今中職選手的防賭機制以及相關罰則。
以下是球員工會公告:
近幾周,中職觀賽及投注者對職棒選手及球團的私訊攻擊浮上檯面,許多惡意影射甚至提及「假球」字眼,牽動敏感神經。球員工會成立的14年來,在所有會員自律及努力之下,高度配合防治假球政策,才逐漸看到曙光、找回球迷的信任。因此工會想藉此
專文詳盡地向關心中職發展的老同學、新朋友們說明職業運動防治假球的整體架構:
中華職棒自 1995 年起爆發多次假球案件,整體發展陷入暗黑困境。終在 2009 年,政府才於輿論與業界的呼喚下召開「棒球國是會議」,集結業務主管機關、球團、球迷及剛為守護工作權而成立的球員工會,做出「防範職棒賭博」、「成立振興棒運專案小組」等決議,企圖挽回頹勢。
1.成立跨部會防賭平台
會中,行政院將職棒簽賭假球案列為重大刑案,並召集法務部、體育署、聯盟、球團及工會等跨部會組織,建構「落實棒球運動防賭機制平臺」、與具備公權力的檢調「全國跨轄區專案小組」及「責任轄區專責小組」合作,目標杜絕假球事件重演。
2.制定運動彩券發展條例
同年,為抑制地下簽賭而由政府發行的運動彩券,也隨發展條例頒訂問世,並規定若選手購買或受讓「運動特種公益彩券」或涉賭,應給付球團違約金至少新臺幣(下同) 1,000 萬元。再者,若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 (或未遂者),處 1 至 7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3,000 萬元以下罰金;結夥者則處 3 至 10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5,000 萬元以下罰金。相關從業人員如隱匿或抗拒配合調查,則處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3.因防賭而修訂規章聯盟與球團則是在規章中增訂,若選手有賭博等不正行為,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罰款 1 至 10 萬元、禁賽 1 至 10場。如有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得加重處罰,最重終身禁賽。另在制式契約中規範「球員如涉及賭博等不正行為者,球團得提前終止契約」;並制定「球團管理準則」,約束選手場內外的起居,遏止選手涉案或接觸相關人士的可能。 (詳細內容可參閱聯盟規章)
4.選手互助自律
除了配合上述的法規及制度,球員工會更常年辦理法治教育及防賭宣導,也串聯各隊理監事幹部和資深選手織成互助通報網,關心會員動態。以會員古林睿煬的事件為例,工會在事發凌晨收獲通報,便即時聯繫理監事及選手關心、查證,也在當周與聯盟、球團及經紀公司溝通後,正式發文向「落實棒球運動防賭機制平臺」通報情資,以求查證自清。
5.成立防賭信託
而從 2009 年起與國泰世華銀行合作首創的「職棒球員防賭基金信託」,讓選手主動存入部分比例薪資,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律、清白的決心,至今已累計逾 1.55 億元。再自 2010 年起,配合聯盟成立「中華職棒聯盟球員金錢信託」,每位新人的簽約金,均有三分之一受到強制信託。在防賭信託的協力下,產業逐步穩定發展,選手在退役後將基金領回除即時照應生計,也讓最初以防賭為目的成立的信託,增添了輔助選手儲蓄退休金的意義。
6.展望新世代
靠著與政府單位及國泰世華銀行信託機制的合作,我們走到大環境逐步改善的今日,多數親身歷經黑暗過往的選手已褪下戰袍步下舞台,但球員工會不會忘記歷史的警惕,反而更積極的發想「在設立嚴刑峻法威嚇的同時,我們該打造怎麼樣的環境、制度,才更能讓下一代主動投入、珍惜及守護」?所以球員工會在近年主動向聯盟提案,拋出「防賭信託轉型升級、讓退休後照顧更有力」的想法,期望透過各方的合作與資源,進一步提升防賭信託的價值,更延續對職棒選手退役後的照顧。球員工會後續也將持續努力,就像傑憲理事長所說的:「希望繼續讓中職變得更好,讓未來以中職為目標的學弟,都能夠有更好的產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