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棒網羽泳4大體育協會高層集體灌票把持協會案,各判5至6月徒刑,均可緩刑。資料照片
前年初時任網球協會的秘書長劉中興,因棒網羽泳4大體育協會高層互灌人頭、違反個資法案件,遭判刑5個月、得緩刑3年,不過立委邱顯智爆料,當時劉中興請辭秘書長後,竟然立刻被回聘為顧問,然後今年又要參選理事,他製圖譏笑嘲諷這是「體改之死者轉生」,體育署應檢討、提出對策!
「國體法的假排黑條款,什麼時候才能發揮排黑作用?」邱顯智在臉書發文表示,涉犯詐欺和違反個資法的劉中興,原本是網球協會的萬年秘書長,在2020年四大協會灌人頭案被判3年緩刑後,網球協會收到體育署的公文,要求調整劉中興的職務,結果這位網協的地頭蛇,竟然在理事會上請辭後,立刻被回聘為協會的顧問,保安處分都還沒執行完畢,劉中興又在今年參選網球協會的理事。
邱顯智以卡牌遊戲譏諷網協劉中興事件是體育改革的「死者蘇生(復活)」。翻攝自邱顯智臉書
邱顯智說,他請教體育署林騰蛟次長和副署長洪志昌副署長兩個問題:
第一,一個因為灌人頭影響理監事選舉公平性的頭人,竟然繼續參選協會理事,適當嗎?兩位告訴我,這不符合社會觀感、不太適當,將會和網球協會協調。
第二,體育團體的理事長是理事推選出來的,但是按照《國體法》第39條的規定,理事並不在排黑的範圍內,合理嗎?洪副署長答應我,體育署會再好好檢討,研議修法,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他再次強調,體育改革到現在,協會組織的正當性、透明度始終不足,體育署應該持續檢討、提出對策,不要再讓頭人持續把持協會組織,讓民眾對政府、對體壇失去信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網友留言「網邪不意外」。翻攝自邱顯智臉書
翻攝自邱顯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