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運動醫學會榮譽理事長葉文凌醫師
今日資訊盃又有跑友不幸猝死,運動猝死案件真是一大憾事。出事可能是老者,但青壯年者更佔絕大多數。 當一家之主驟然而走,對社會和家庭的衝擊更是無以言喻。但到底有沒有避免的方式呢?
運動猝死原因最多是心因性,也就是源自於心臟血管系統。其中又以心律不整為大宗。多數人無病史,往往第一次發生也就是最後一次。基本上難以檢出。固然可以事先做超音波或心電圖篩檢,但是目前並無法律強制,而強制檢查也未必剛好抓住發作時間。因此做了反而是假的安全訊號。
而人人害怕的心肌梗塞反而可以藉著高階電腦斷層檢出,四十歲以上運動員最好接受檢查。其次為腦部血管病變,或是血管瘤,或是動靜脈畸形。基本上,藉著事先的磁振造影或電腦斷層是完全可以驗出的,只是因為患者有此疾病者也多數無症狀或症狀輕微,很少人會接受檢查。所以四十歲以上的朋友們,請定期接受上述檢查。公司和國家也應明確規定此類事項為必要,尤其是主管尤然。其他原因較少但是卻自己要注意,如:身體狀況是否良好、睡眠是否足夠、藥物是否按時服用(高血壓、氣喘藥、血糖藥等)、此運動是否會超過自己體能負荷,等等。
而主辦單位和運動主管機關也應有系統性的作法。固然生死自負,但是一旦發生問題時,在賽場是否有足夠準備,卻大大影響生存機率。一場重大賽事的醫療準備是很繁瑣卻又攸關重大的。
第1、國家應有明確法令規定。明確規定相關賽事之人、事、時、地、物之SOP。目前是人人可辦,各憑本事找資源。恰如只要是人就可以開車,至於你眼睛看不看的到,腦袋正不正常、手腳功能協不協調,政府是不管的。合理嗎?
第2、 現場是否有足夠的醫師、護理師、急救設備藥物、和救護車。以路跑路徑綿延20多公里,充分數目的救護站是絕對必要的。因為生死只是幾分鐘的事,早一分鐘到達和晚一分鐘到達可是會有天地之差。現場有無足夠的電擊工具?插管急救人員和設備是否準備?而救護設備和救護車也必須足夠使用,事前更必須徹底檢驗過。醫事人員也必須事先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備,以免衍生違法問題。甚至於救護車是否配備足夠合格人員,也是必須確保的。
第3、 支援系統是否完備。後送醫院系統是否已經備妥,該機構是否有足夠容量?且假日人力資源足夠嗎?第二後送醫院為何?該醫院是否有足夠且合格醫師及設備?而需緊急轉送時,動線是否順暢?是否有足夠警力護送?是否已事先申請並獲准?
第4、 緊急支援系統。沿路是否配備足夠人員監督狀況?有問題時,可動員人力及動線為何?如何在最短時間轉送?一旦出現天候不良等狀況,是否有危機處理小組以應變。
這是主辦單位辦路跑的基本原則。任何憾事都是要避免的。因為我們已經是已開發國家之列,不再是蕞爾小島啦!(陳國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