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今年原本有7位球員宣告行使自由球員資格,但今天過後可能剩下6個。資料照片
中職明年將邁入第32年,也將從而立之年逐步走向不惑地步,但近期卻不斷出現因規章不完善、亦或者是條文有模糊空間,造成外界疑惑與困擾情事,若要徹底解決此問題,應朝重新完整修訂聯盟規章做起。
首先,味全龍球團在2019年申請加盟,經通過後已於今年正式在二軍出賽,但在2020年最新版聯盟規章中,並沒有任何相關新球隊加盟的條文,這讓未來有意投入中職的企業沒有標準可以依循,若維持味全龍的加盟辦法,真有第6隊以後的企業要進入中職,所要付出的成本將越墊越高,影響加盟意願。
但若要吸引新企業投入,再次修訂較為寬鬆的加盟條件,對味全龍隊來說非常不公平,因此,新球隊加盟辦法應經過完善討論後,放入聯盟規章中。
其次,因賽制緣故造成的球團為了打進季後賽,不得不策略性輸球所造成的爭議,甚至是重播輔助判決(如7局後無限挑戰)的規定,都必須透過修改規章,來避免同樣情事再度發生。
而今天發生的自由球員人數限制所衍生問題,同樣也是因為聯盟在參考美、日、韓職相關規定後,選擇韓國方式直接套用所導致,但其實台灣與其他國家的職業棒球環境不盡相同,應由聯盟與各球隊討論出最適宜的方式,來保障球團、球員權益。
而且自由球員精神,應在於球員只要符合年資後,就自動符合資格,不需經過申請,中職目前則是要符合年資的球員,先後向球隊、聯盟提出申請後才獲得資格,並非真正的自由。再加上規章中最後的「職業選手契約書」中,部分條文如第22條的不定存續約,更已不合時宜,都需要做修正。
在最新版的聯盟規章序明言:「聯盟未來仍將不對針對規章規章未盡完善部分提出修正,只要對球團、對球員、對相關人員有切身關係者,聯盟都將朝完善制度目標邁進,祈創造出更公平、公正的職棒環境。」而改變,應該就從現在開始做起。(記者賴德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