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才傳出有意購買大都會的A-Rod,自1994年職業生涯直到2016年退休,22個球季僅球員合約就賺進逾4.5億美元(約137.2億台幣)薪資,這還不算他擔任代言,以及近2年擔任球評時所獲報酬。
回顧A-Rod生涯合約,2001年25歲就與遊騎兵簽下10年2.52億美元(約76.8億台幣)大約,刷新當時美國職業運動最大合約紀錄,更是當年NBA最高薪球員灰狼球星賈奈特(Kevin Garnett)1.26億美元(約38.4億台幣)的2倍之多。
打了3個球季後,A-Rod在2004年被遊騎兵交易到洋基,至2010年到期的合約也由洋基承接,但洋基2008年與他重新簽下一紙10年2.75億美元(約83.8億台幣)延長合約,再度刷新他自己保持的大聯盟球員合約薪資紀錄,只是從2009年開始他捲入禁藥風波,2014年遭禁賽整季162場,就算隔年期滿重返球場,但出賽就被球迷狂噓,被迫在2016年球季結束後退休。
現為馬林魚老闆的吉特淨資產1.85億美元(約56.4億台幣),也因生涯都效力洋基,洋基又位在紐約,讓他擁有高知名度與曝光度,成為職業運動史上與「籃球之神」喬丹(Michael Jordan)等人同為大眾熟知的球員。
吉特與後來加盟洋基的麻吉A-Rod相同,都在2001年獲得生涯首張大約,當年與洋基簽下10年1.89億美元(約57.6億台幣)合約,2011年再以3年5100萬美元(約15.5億台幣)與球隊續約,球員生涯總薪資高達2.66億美元(約81.1億台幣)。
此外,按《富比士》統計,吉特除薪資外,還曾幫汽車大廠福特、萬事達卡及多項運動大廠代言,賺進超過4億美元(約122億台幣)總收入,也因此2017年以2500萬美元(約7.6億台幣)入主馬林魚,對他來說九牛一毛,被稱譽是場上場外都成功的運動員之一。
鈴木一朗是排行榜前10唯一日籍。日媒估算一朗包括美職及日職生涯總薪資共賺進204億6860萬日元(約56.2億台幣),與美媒估算他淨資產1.8億美元(約54.9億台幣)相去不遠。
1991年從日職歐力士展開職業生涯,1996年首度成為億元郎,年薪達1.6億日元(約4392萬台幣),直到赴美挑戰前1年2000年的年薪已達5.3億日元(約1.45億台幣)。
2001年赴美加盟水手,一朗簽下包括簽約金在內的3年1400萬美元(約4.3億台幣)合約,平均年薪與在日職最後一年薪相當,但2008年獲得生涯最大合約5年9000萬美元(約27.4億台幣),奠定他成為目前累計最高薪的亞洲棒球員地位。一朗在日本國內還有多項代言如啤酒、汽車與機能飲料等,身價繼續推高。
普霍斯(Albert Pujols)推估淨資產1.7億美元(約53億台幣)排第4。2012年與天使簽10年總額2.4億美元(約72億台幣)長約,職業生涯19年若加上效力紅雀時代,累計共賺2.98億美元(約90億台幣)。
除運動廠牌贊助約外,業外收入平平,但效力紅雀11個球季共出賽1705場,敲出445轟、1329分打點、打擊率3成28,獲國聯新人王與3屆國聯最有價值球員,才讓天使甘願奉上10年長約網羅。
轉戰天使成績卻逐年下滑,目前效力天使8個球季,沒有1季打擊率超過3成,只有3季繳出超過30轟。去年球季出賽131場,打擊率2成44、23轟、93分打點,與天使合約將在明年球季結束後到期,生涯累積656轟的普霍斯目標是挑戰完成700轟後退休。
卡布瑞拉(Miguel Cabrera)推估淨資產1.25億美元(約37億台幣)。2008年與老虎簽8年1.523億美元(約46億台幣)合約,2014年續簽8年2.48億美元(約75億台幣),加上前份合約剩餘的2年約,合計10年2.92億美元(約88億台幣)。轉戰老虎前就展現驚人打擊天賦,2003年20歲上大聯盟,前5個賽季有4季入選明星賽,2007年季後老虎透過交易網羅就先用長約綁人,2012及2013年連2年奪美聯最有價值球員,甚至成為相隔45年的打擊3冠王,讓老虎再奉上長約。
這份10年合約當時是大聯盟史上最高總額、最高平均年薪合約,雖後來被史坦頓(Giancarlo Stanton)13年3.25億美元(約98億台幣)延長合約超越,但也讓卡布瑞拉擠進史上最會賺錢第5名。合約走完後,老虎還擁有2個球季選擇權,但卡布瑞拉近況逐年下滑,執行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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