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第1戰 中職首起薪資仲裁 周董落敗

出版時間 2019/05/18

中職30年來首宗薪資仲裁結果昨出爐,仲裁委員會駁回球員工會理事長、中信周思齊申請仲裁。今年月薪維持55萬元,周思齊說:「這次仲裁是史上第1次,就中華職棒來說也有歷史意義,但我們還要繼續努力,我提出的薪資條件要等收到正式通知以後再說,畢竟我是看新聞才知道聯盟已經公告了,還沒看到正式文件。」

2月底申請,仲裁委員會4月30日召開仲裁庭。周思齊說:「雖然薪資仲裁結果出爐,但所有的制度跟規章還不是很明確,整體環境也不好,卻參考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制度,把這種好的制度放在不好的環境下,某種程度會變得很畸形,而且薪資仲裁應該是建構在雙方都信任的基準原則下所產生,台灣才剛起步,所以還要再努力。」
中信領隊劉志威說:「這不能說是球團獲勝,而是依據現有的規範所產生的結果,不管對哪一邊都是好事,讓這件事情可以塵埃落定。我知道現在都還不完備,但在開始仲裁前,就定得很清楚雙方要在同一個標準與基礎下進行討論,所以最後結果大家都會尊重,這也是在還沒完備前,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法律基礎。」

中華職棒聯盟30年來,從未設立薪資仲裁委員會,僅1989年成立的前1年設置中職仲裁委員會,負責協助仲裁所有爭議事件,但因沒有太多爭議案提出申請,因此運作機會不多,更已經許久未選出新委員。
但近年球員權益受重視,聯盟因此在去年12月25日新聘5名仲裁委員包括律師、會計師、法學教授、體育行政專業等。但仍非針對薪資而成立的仲裁單位,而且也未限定包括具提出仲裁申請的球員資格、仲裁結果依據基準、仲裁時間點等等相關條款,僅規定在提出仲裁申請後的6個月內完成結論,也因此可能出現球季結束後,薪資仲裁結果才出爐的情況。

大聯盟薪資仲裁,是由球員工會與大聯盟共同簽下的勞資協議,球員只要符合以下2項條件,就能在對球隊所提薪資不同意時申請仲裁。1是年資滿3年以上、未滿6年;2是年資滿2年以上未滿3年,但在最近1個球季打滿86天以上,也就是超級2年級生(Super 2)。
每年球員工會與大聯盟的勞工關係部門在1月1日前,共同選出3名仲裁人,若無法選出人選,雙方則請求美國仲裁協會提供名單,再從中挑選。
球員與球團需在指定日期(大多為1月中)交換雙方希望的薪資數字,2月1日至20日舉行仲裁,一旦進入仲裁庭,就必須在仲裁聽證會結束24小時內做出判決,而且僅能就球團或球員所提出的數字擇一,不可另外決定金額數字。
去年底大聯盟薪資仲裁共12人走上仲裁庭,有3人在仲裁結果出爐前就先與球團達成協議,最終球員獲得6勝3敗。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