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福。資料照片
根據去年通過的「國體法」,台灣各特定體育團體改選作業,最晚需於今年3月20日前完成,在體育署監督、協商之下,共72個特定體育團體,僅剩下14個還沒完成最後協會章程修改,體育署長林德福也透露,屆時將比照中選會的選務作業規格,改選時會全程錄影,務必做到公正公開。
在72個即將改選的特定體育團體中,僅剩下6個還會使用「通訊投票」,也因此,體育署主動商借2月24日起至3月18日,位在體育署旁的中正國小教室,做為協會改選場地,此外體育署一、二樓的會議室,以及三樓大禮堂都能借給協會辦理改選。
林德福說:「就我所知,剩下的這6個協會,也有部分打算全部回歸成現場投票,因此我們還向中華郵政租借臨時票匭,並由中華郵政保管選票,開票時會採全程錄影。」
另外,「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案」,也在昨天通過,其中第九條明訂「各類理事及監事之選舉,由所有具投票權之會員(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投票者,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常務理事選舉也將比照辦理,避免勝者全拿的狀況產生。(黎建忠/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