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自由車總會暫持保留態度,僅說:「我們希望USADA能夠提供給相關各方面,一個能夠解釋行動的合理決定。」相關各方面包括阿姆斯壯本人、世界反禁藥組織(World Anti-Doping Agency,簡稱WADA)及國際自由車總會。
WADA澳洲籍主席費希(John Fahey)則表明力挺USADA,他說:「我們對USADA很有信心,會做出這種處分,一定是有真憑實據。」不過他也說:「奧運獎牌或賽事冠軍是由其他機構做決定,不是WADA管轄範圍。」
阿姆斯壯用藥傳聞已久,美國檢察署自2年前開始追查,今年2月簽結此案,但USADA以檢方決定僅是刑事法令為由,仍在6月底指控阿姆斯壯自1990年就開始使用禁藥,追究他在違反運動賽事公平方面責任。
阿姆斯壯向家鄉德州聯邦法院上訴,指控USADA調查不公平,也不應有司法審判權,應停止調查,行動獲國際自由車總會支持。但20日法官以缺乏法律依據為由駁回阿姆斯壯請求。他獲悉USADA昨要宣布處分後,搶先聲明,放棄與對方纏鬥,也不會接受調查。
阿姆斯壯聲明寫到:「每個人生命中總有個時刻會想說『我受夠了』。對我來說,那時機就是現在。」他強調生涯經過500~600次藥檢考驗,砲轟USADA行動是「違憲的邪惡獵殺(unconstitutional witch hunt)」,調查片面而不公,他說:「今天我翻開新頁。我將不再應付這議題。」USADA執行長泰加(T.Tygart)則說:「這是悲傷的一天。這是個令人心碎的例子。」
◎阿姆斯壯曾經使用禁藥
.是53% 否47%
.(投票數50593)
◎美國反禁藥組織對阿姆斯壯終生禁賽並剝奪環法冠軍的處分
.太嚴重80%太寬容2%
.剛剛好18%
.(投票數2344)
◎阿姆斯壯是否應該對美國反禁藥組織的指控繼續抗爭
.是58% 否42%
.(投票數5712)
◎阿姆斯壯事件對自由車界的影響
.非常嚴重63%
.輕微37%
.(投票數6180)
◎對阿姆斯壯的印象
.喜歡他70%沒意見18%
.不喜歡他12%
.(投票數2193)
◎2012年8月24日
.阿姆斯壯放棄繼續與美國反禁藥組織的纏鬥。
◎2012年8月20日
.美國聯邦法庭駁回阿姆斯壯要求美國反禁藥組織停止調查。
◎2012年6月12日
.美國反禁藥組織去函通知阿姆斯壯,指他自1990年開始使用禁藥。
◎2012年2月3日
.美國聯邦檢察官放棄對阿姆斯壯的禁藥調查。
◎2011年2月16日
.阿姆斯壯再度宣布退休。
◎2010年5月25日
.美國聯邦檢查官考慮擴大調查阿姆斯壯及其隊友。
◎2009年1月18日
.阿姆斯壯重返自由車壇。
◎2007年11月4日
.阿姆斯壯參加紐約馬拉松獲第2。
◎2006年11月5日
.阿姆斯壯首度參加紐約馬拉松。
◎2005年8月23日
.法國報紙指控阿姆斯壯使用禁藥。
◎2005年7月24日
.阿姆斯壯7度奪得環法冠軍,並宣布退休。
◎國籍:美國
◎年齡:40歲(1971年9月18日)
◎身高:177公分 體重 71公斤
◎家庭:1998年5月首任婚姻,育有1子及1對雙胞胎女兒;2008年12月與女友育有2子。
◎自由車戰績:
.1999~2005年,連續7屆環法冠軍
.1993年世錦賽男子公路賽金牌
.2000年雪梨奧運男子公路計時賽銅牌
◎個人榮譽:
.1999年美國國家廣播公司年度最佳運動員
.2002年《運動畫刊》年度最佳運動員
.2002~05年美聯社年度最佳男運動員
.2003~06年ESPY年度最佳男運動員
.2003年英國國家廣播公司年度國際最佳運動員
Guolisen:又一個神話破滅!
Happy QNobody:好多年的典範就此破滅。
Yen-Chuan:不懂,如果沒有用藥,幹嘛放棄抗辯。
Wu Chao Hsien:這七年單車最高殿堂(環法大賽)藥檢公正性,都無法驗出他使用禁藥,才在數年之後拿出來批判,這太不公平了!
Sophie227:不管是不是用了禁藥,阿姆斯壯戰勝癌症並重回賽場,這樣的精神恐怕沒有幾人可以做得到。
Kaffe:為什麼??以前用他的抗癌經歷寫過好多次作文,這樣以後還能信誰呢?
L8362:英文教科書上的勵志文章,結果~~~
Allen-Q:乾脆把環法改成禁藥大賽好了。
Piaoyi:當年的抗癌鬥士,勵志的故事感動了
取材自小惡魔論壇、《蘋果》留言板、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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