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人跨進奧運

出版時間 2004/05/19

「任何運動都會觸及到這個問題,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相關遊戲規則,我們必須訂定一些政策。」國際奧會醫藥委員會主席薩馬奇(Patrick Schamasch)說,「還沒有證據顯示單一項目的選手在變性後會提升競爭力。」

國際奧會早在去年11月就針對變性人能否參加奧運熱烈討論,當時部分人士擔心,由男變女的選手,包括體力、肌力及心肺功能,會較一般女性占優勢。但經奧會醫藥委員會研究分析,荷爾蒙治療和變性手術,的確能大幅降低睪丸素酮和肌力,使得變性選手很難再保有手術前的能力。
而儘管如此,國際奧會醫藥委員會也有3項但書,不論是男變女或女變男,都不可能在手術結束之後就立即參加比賽,必須有:1確實完成解剖學上手術改變(包括生殖器外觀及性腺切除),2取得合法身分,3接受2年以上荷爾蒙治療的變性人才具參賽資格。

1999年之前,國際奧會都會進行嚴格的性別測試,但在上屆雪梨奧運時卻取消,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女性運動員沒有標準染色體,或是先天就缺少女性性徵。1997年釜山東亞運時,我國就曾有1名持有國際柔道總會頒給女性運動員證件的柔道選手,因為被檢舉並非「女性」,經中華代表團隨團醫師協助「確認」之後,證實「她」其實具有男性第二性徵,只是屬於「隱性」。儘管這並不屬於變性人案例,卻是性別「錯亂」的例子。

變性人參加比賽,最早是1976年理查絲(Renee Richards)打美國網球公開賽,當時曾引起全球廣泛討論,「目的不在奪標,而是捍衛女性權利,凸顯自己變性的合法性。」她說。原本是眼科醫生的理查絲,在認定自己具有女性傾向後決定「變身」,後來還成為「女金剛」娜拉堤洛娃(Martina Navratilova)的教練。曾獲得1999年、2001年南澳洲業餘女子高球賽冠軍的貝格(Mianne Bagger),今年3月也受邀參加澳洲女子公開賽,成為首位變性人身分參賽球員,但遭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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