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旋醫院臨床心理室主任鍾素英表示,觀察對方是不是危險情人,可以從他精神狀態看出,如果他本身會有撞頭、不斷搥胸、用尖銳工具刺傷自己等自殘現象;或是酗酒,服用非正當藥物,由於他們情緒不是很穩定,為了宣洩,在過去會對自己下手,但有了伴侶後,即發現虐待對方可以得到更高的快感,因而將情緒發洩轉移到另一半身上。
此外,像是常抱怨工作不順利、動不動發脾氣,也是危險情人的特徵。他們通常對自我情緒管理無法調適得當,平時可能用飆車宣洩;由於對未來沒有規劃,不知道自己生活目標,因此對自己的生命毫不在意,如果和情人發生爭吵,在無法順利解決的情況下,他們通常會選擇「玉石俱焚」。
美國知名的臨床心理學家諾愛爾.尼爾森博士在《遠離危險關係──愛情的七大警訊》書中提到,如果追求對方的方法過於激烈、過度奉承討好,還有常將甜言蜜語掛在嘴邊,這種人屬於「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類型,他們通常對朋友、家人、父母不太會尊重,最容易出現暴力傾向。
危險情人對於伴侶,會將其視為自身財產、所有物,隨時都要在自己的掌控下,會想盡各種理由,限制對方行動,並且提出許多嚴苛條件,像是不能和異性見面,或者另外一半電話響起,就會莫名其妙的生氣,甚至出現偷聽對方電話的行為,由於他們肚量比較狹小,見不得其他人分享屬於自己的東西,更別說讓其他人碰到,一旦發生爭執時,為了拿回所有權,各種偏激方式都會產生。
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統計,在情殺案件中,有百分之三十二的民眾,因為談不攏分手而送命。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王秋嵐提到,情侶之間,偶爾的吵架拌嘴可以增加兩人感情,但如果爭執不休,甚至引發殺機,就顯得非常不理智了,如果女性能事先發現對方危險特質,其實就可以找到對策,全身而退。
婦女新知基金會調查發現,有高達八成的女性曾遭受危險情人的迫害,在面臨危險關係時,不少女性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只能任憑對方虐待,台北市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王秋嵐表示,女性只要注意幾個分手要點,就可以遠離危險情人。
王秋嵐提到,分手時,最忌諱兩個人私下見面,這是造成危機的關鍵,兩個人應該在公開場合,而且一定要選擇光線明亮的地方;另外,女性最好是找人陪同,不要怕見面尷尬而單獨前往,因為有人陪伴,對方也比較不會當場發飆。
除此之外,一定要避免言語上的刺激,不要說有了新歡,或者將對方的不滿、缺點一連串地說出,應該給予對方成就感,譬如說,是自己不夠好,配不上對方;或者是靜靜地聆聽,千萬不要開口說太多話,以免造成反效果,如果講完分手事項,應立即離去,才不會再給對方機會。
針對男女分手後,男方糾纏不斷的狀況,王秋嵐表示,女性在離開情人後,外出時,要盡量多走大馬路或是光線明亮的地區,回家路線也要隨時改變,不能都走同一條路,如果發現對方開始有跟蹤的現象,盡量讓自己出入有監視器的場所或是有人潮的地方,這樣在要求警方保護時,才會持有有利的人證和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