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全國有52.6萬人囤房,超過10戶以上者有1659人,而本月起新增桃竹中南高共6縣市開徵囤房稅。房仲業者指出,桃園市只要非自用住宅即課稅2.4%, 僅影響囤房5戶以上者; 台南市持有1戶非自用住宅者維持1.5%稅率, 衝擊2戶以上屋主;其餘4縣市只要持有1戶以上非自用住家,都可能被課囤房稅,估6縣市共約14.5萬人受影響,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稅收。
根據財政部資料, 全台施行囤房稅的共9縣市,除本月新上路的縣市,已有台北市、 宜蘭縣及連江縣實施囤房稅,合計囤房人數約28.5萬人, 如果將草案仍在審議中的新北市納入計算, 10縣市的囤房人數約36萬人,佔全台約800萬屋主的4.4~ 4.5%左右。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 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因此不須過於恐慌。
而以新竹市持有五戶的非自住屋主為例,單一間房屋稅率從1.5% 增至2.4%,若過去某間房屋稅年繳1萬,明年起就是1.6萬, 比之前多繳6成稅金,攤除至各月,等於每月多負擔500元, 「在置產族眼裡仍是可承受之重」, 因此對於整體房市應該不至於掀起拋售潮。
由於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 因此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佈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 根據六縣市地方政府的預估,囤房稅上路後, 可望增加約10~11億元稅收, 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陳定中表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若欲規劃節稅, 除了可將資產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員名下外,也可考慮以「 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來節省稅金, 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享有1.2%的優惠稅率, 加上近年租金上揚,出租房產的租金受益可期, 對名下擁有多戶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 不失是囤房稅政策下的雙贏節稅管道。(地產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