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缺車潮!財政部籲「先領牌後汰舊」 保障舊換新退稅權益

出版時間 2022/05/19
財政部外觀。陳慜蔚攝
財政部外觀。陳慜蔚攝

全球缺車潮也影響民眾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申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今表示,根據規定,汽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汰舊(報廢或出口)及換新(購買新車且完成領牌登記)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否則無法減徵退還貨物稅,因此建議民眾,應「先領車再汰舊」。

中區國稅局指出,近期常接獲民眾反映,新車未完成領牌即將舊車報廢,但近期因為全球缺車,等交車時間拉長,因此導致新車領牌時已經超過舊車報廢後的6個月期限,為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中區國稅局因此提醒民眾,應該購買新車並且完成領牌登記後,再在6個月內完成報廢或出口舊車,以免新車延遲交車影響退稅權益。

中區國稅局指出,根據規定,報廢日是以舊車車體回收日或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的最後完成日認定,新車領牌日應在舊車報廢日(或出口日)的「前、後6個月內」。

舉例來說,舊車的車體回收日是5月3日,其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是5月5日,則其報廢完成日為5月5日,所購新車應於去年11月5日至今年11月5日(遇假日順延至同年月7日)間完成新領牌照登記。(陳慜蔚/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