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 公司申請上市要設公司治理主管。資料照片
強化董事會職能,證交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正本「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條之二條文,明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要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全體上市公司也要完成公司治理主管設置。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證交所依據金管會發布的「公司治理 3.0 - 永續發展藍圖」規劃,明定「上市公司應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但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非屬金融保險業者,得於明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為使申請公司於上市前即熟稔公司治理主管之職權及運作,以達與上市後無縫接軌,「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條之二第四項,增訂申請股票上市之本國發行公司及股票第一上市之外國發行人,應設置符合遵循事項要點規定之公司治理主管,證交所始受理其申請上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