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提訴訟+台灣大不爽  亞太電董座:異議股東僅佔股本2.35%

出版時間 2022/05/06
亞太電董座陳鵬:異議股東僅7位、佔股本僅2.35%。資料照
亞太電董座陳鵬:異議股東僅7位、佔股本僅2.35%。資料照

遠傳(4904)併亞太電信(3682)拍板,股東對折價賤賣的合併案意見仍不斷,進入法院訴訟程序,第四大股東台灣大(3045)也表達不同意。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表示,併購程序均依公司治理規章,僅有7個股東執行申請異議,佔股本僅2.35%,併購案其實也參考台灣大併台灣之星,與其爭論淨值,在合理價格範圍換股,合併有效益,才能帶動股價看漲。

亞太電信4月15日舉辦之股東臨時會,股東出席率逾73%,以超過90%贊成率通過亞太電信與遠傳的合併案對於合併案行使異議之股東,要求公司依合理價格買回之股數。至法定截止日,合計占股本之比例僅2.35%,若扣除法人股東,其餘有異議自然人股東僅約為0.1%,在考量合併或繼續獨立營運之比較,相信絕大多數股東對於合併案樂觀其成。

對於今年9月30日的合併基準日時程,陳鵬說明,主要待NCC主管機關審核,後續通過金管會等監理機構通過,企業併購其實要愈快愈好,時間太長對股東和員工都會受到影響。

但第四大股東台灣大淨值買賣的說法,陳鵬說明,合併案一定有參考台灣大併購台灣之星的案例,台灣大不能用兩套標準來評論,與其爭論淨值買賣,不如看合併是否有效益,因為長期有綜效,股價才會漲,這也是亞太電過去這麼多年來第一次分配股息。

假設如果沒有合併成功,陳鵬說明,目前就維持原本的獨立性,仍要待NCC和公平會核准後,才會為後續合併做準備,因此遠傳和鴻海的合約是有暫緩。

台灣大對此回應,台灣大自始贊成產業整併,也無從反對同業合併。但請亞太尊重台灣大和所有亞太股東,尤其是異議股東行使的權利,台灣大也有自己的股東要面對。台灣大並非僅用淨值去合併台灣之星,公司合併的鑑價是非常專業的事,應以專業的方式審慎評估,請亞太不要混淆視聽。台灣大身為亞太電信股東,從未拒絕與公司當局溝通。(陳俐妏/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