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1785)爆發經營權之爭繼續延燒,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2月8日裁定,光洋科市場派獨董吳美慧、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均禁止召開臨股會,由於吳昌伯前天(27日)仍召開臨時股東會,台南地院昨(28日)針對吳昌伯科罰最高30萬元怠金。吳昌伯今發聲明表示,他個人感到遺憾也無法認同,將對裁罰提出異議。
光洋科今發重訊表示,該公司獨立董事吳昌伯於12月27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因法院的裁定,未獲准予召開,特予澄清。吳昌伯表明已對前揭民事裁定提出抗告,另經股東決議延至明年1月3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如在明年1月3日前仍未收獲最高法院廢棄原裁定的結果,則是次股東臨時會將不予召開。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11月5日召開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王炯棻,原董事長馬堅勇意外遭撤換,隨即改由玉璟代表人王炯棻接替,王炯棻也是榮剛材料科技(5009)及台灣鋼鐵的董事長。雙方陣營1個半月來持續召開記者會各自較勁,且分別由不同的獨董召集臨時董事會,被歸類為偏「台鋼」的市場派獨立董事吳美慧,規劃12月24日上午9時於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召開臨股會,公司派「親馬堅勇陣營」的獨立董事吳昌伯則規劃於12月27日下午14時,於經濟部南台灣創新園區召開臨股會。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2月8日裁定,市場派獨董吳美慧、公司派獨董吳昌伯均禁止召開臨股會,吳美慧日前已表示遵守法院裁定不提抗告,不再召開股東臨時會,吳昌伯則於12月9日表示堅決抗告到底,並於12月20日向法院提出抗告,吳昌伯並於前天下午照常舉行股臨會,會上並決議延期至明(2022)年1月3日再舉行臨股會。
投保中心昨(28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投保中心派員出席光洋科12月27日由獨立董事吳昌伯召開的股東臨時會,針對獨董吳昌伯無視法院禁止召集股東會的執行命令,執意召開股東會,投保中心認其行為重大違反法令,該股臨會召開應屬無效;且該臨股會司儀逕宣布臨時動議投票結果將這次股臨會延至明年1月3日再行召開,基於12月27日的股臨會召開既屬無效,此等決議當不具合法性。
另外,台南地院昨針對吳昌伯12月27日召開臨股會,科罰最高30萬元怠金。
對此,王炯棻陣營今表示,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禁止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裁定下,公司派獨董吳昌伯依然在12月27日下午違法召開股臨會,並對投保中心和台南地院執行處人員置之不理,甚至鼓譟阻擋執法人員宣讀公文書,台南地院昨馬上對吳昌伯科罰最高30萬元的怠金,充分展現執法人員對於捍衛法治的決心與效率。
獨董吳昌伯今發聲明指出,由他個人召集的股臨會雖遭商業法庭禁止,但他已提抗告,正等候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如在明年1月3日前未獲得最高法院廢棄原裁定,他不會召集任何一場股臨會。
對於12月27日所舉行的會議,吳昌伯說,當天因已有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狀況非常踴躍,因他所提抗告尚未有結果,為了充分尊重司法裁決,同時確保已出席股東的權益,所以他自始即建議延會,不進行原定任何議程以靜待最高法院裁判結果,並由出席股東依法決定,出席股東也認同他並尊重司法裁決的立場,同意依法延會。
吳昌伯表示,對於台南地院未能全盤考量12月27日的狀況及股東同意延會提議的用意,是為了尊重法律而非違法的目的,即作出裁罰,他個人感到遺憾也無法認同,將對裁罰提出異議,相信當日在場的股東也無法接受法院裁罰。吳昌伯強調,所為一切程序皆以合規合法為最高指導原則,後續將秉持同樣原則善盡光洋科獨立董事之職權,以維護光洋科公司暨股東權益。(許麗珍/台北報導)
新增:光洋科公司發重訊的內容、獨董吳昌伯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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