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前天(12日)發生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依「營業規章」規定扣減電費,依據計算約9成用戶不賠、1成用戶約賠新台幣1元遭罵翻。經濟部長王美花昨指出台電評估「專案賠償」,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今(14日)表示,雙12停電事故的電費賠償正檢討如何比照513、517大停電的個案方式辦理,包含提供電費折扣,大約這2天方案就會出爐。
前天(12日)發生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當時表示,不會採「專案賠償」而是依「營業規章」按停電時間扣減電費,也就是小商家和一般住宅用戶停電未滿1小時不予計算;停電1小時以上則按1日計算,昨逾9成約28萬停電戶僅停電5至15分鐘將不予賠償,即便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的北市木柵區2000多戶,每戶也僅賠償1.08元到1.41元不等。
外界不滿大停電造成住民不便,卻只賠1元甚至不賠,王美花昨表示賠償部分確實依照台電「營業規章」規定來扣減,但若外界或民眾有意見反映,希望改採「專案賠償」,經濟部也會指示台電,依照過往案例且綜合考量後,由台電評估後辦理。
楊偉甫今天上午接受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主持人周玉蔻訪問,說明萬隆變電所故障停電事件細節以及後續因應、賠償等問題。
楊偉甫指出,台電原本就訂有賠償規定可供參考,12月12日當天記者會就先引用現有規定並對外說明,但今年513、517大停電後,開始使用個案方式處理,也就是「專案賠償」,目前正檢討雙12大停電事故如何比照辦理,包含提供電費折扣,方案會在這2天會出爐。
台電今年513及517大停電,2次停電事故總計影響562萬戶,採專案賠償,總計賠償5.8億元。
楊偉甫另指出,萬隆變電所有9台變壓器,其中1台故障後,冷卻絕緣油因高溫起火燃燒,儘管短時間即撲滅,但確實造成30萬用戶瞬間失去電力,類似事故為首次發生,昨已邀集6位外部專家和內部專家共10餘位,初步共識此為意外事件,也進行相關檢討,思考未來如何預防及解決。
楊偉甫強調,雙12事故沒有人為破壞,現有室外變電所設備已使用20幾年,希望設施能遷到室內,對環境及美觀都比較好、安全性也較高;2年前已在附近蓋好新的室內變電所,但準備遷移設備機件時,地方居民有意見及疑慮,因此至今未遷入室內變電所。
楊偉甫解釋,變電所沒有輻射問題,台電也有其他室內變電所、甚至是地下變電所,變電所的地上樓層是公司員工上班地點,例如板橋D/S ONE變電所即是地下化,樓上為辦公大樓、飯店、餐飲等,變電所和都市生活相融入,成為板橋新地標,盼藉由此案例,證明變電所安全無虞。
楊偉甫表示,希望雙12事故後,台電能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遷移室外變電設施的迫切性,讓文山區新的室內變電所趕快可以啟用。北部地區確實有其他室內興建、改建計畫,但與居民溝通過程常遭遇阻力,最近會到台北市、新北市政府說明溝通。
針對外界質疑雙12事件是因為缺電及降壓等疑慮,並希望重啟核四,楊偉甫表示,核電廠和其他電廠都屬於電源端,核能發電也需要變電所,才能將高壓電逐漸降壓至低壓。(許麗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