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爭議再起,英特格、家登又互控對方侵權。材料及製程方案供應商英特格今發聲明指出,對於家登近期表示英特格涉嫌侵犯其一項專利的聲明感到意外,為保護英特格的業務並持續向台灣客戶提供其所需的產品的能力,已於今年11月5日以家登為被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以證明英特格從未侵害家登的專利。
英特格強調,為求爭取保護公司的技術以及為客戶提供業界先進技術產品的權利,英特格堅信公司的FOUP和EUV產品沒有侵害家登的專利,且家登的專利應屬無效。
歷經多年的訴訟,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於2019年針對英特格對家登專利侵權訴訟作出判決,認定家登侵害英特格中華民國第I317967號發明專利權,且家登及其董事長邱銘乾須賠償英特格近台幣10億元。家登製造並銷售用於傳統及EUV的光罩盒,侵害英特格中華民國第I317967號和第I391304號發明專利權。之後,英特格同意與家登達成和解,並簽訂授權協議。
家登則指控,發現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未經授權,將家登專利權證號:「中華民國發明第I238804號」的專利用於製造、為販賣的要約、販賣、使用晶圓傳送盒及極紫外光光罩盒等產品。
針對上揭侵害家登專利權事件,公司先於2021年9月27日發函通知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侵權之事實,該公司於2021年10月29日回函表示:「系爭專利有無效原因」,並請求與家登協商。
雙方律師約定於同年11月12日進行會面,會面過程中,家登清楚表達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主要是爭侵權產品確實落入家登專利範圍,且是爭侵權產品歷年來累積獲利高達台幣百億元,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則表示家登專利權存在無效之原因。其後,家登於11月30日下午收到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我司專利請求權不存在訴訟」的起訴狀。
家登於台灣時間2021年11月30日15時許,委請公司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以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侵害上開專利權為由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被告「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Bertrand Loy先生」、「台灣英特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謝俊安先生」等4人,連帶賠償家登台幣1億元,且不得再自行或委託、授權他人製造、為販賣的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系爭侵權產品,並應將系爭侵權產品銷毀。
本案後續將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認「系爭專利之有效性」及「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之侵害專利權及侵權金額」。
家登表示,晶圓載具為家登今年快速成長的關鍵性產品,關鍵客戶的銷售上已取得大量出貨實績並挹注營收,將增添營運新動能,為明年起發展主力,代表家登在晶圓傳載市場上的重要里程碑,因此特以向公眾說明,並依照法律程序進行後續安排,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家登今股價盤中過後逛飆直奔漲停並鎖住,收在296元,上漲26.5元。(蕭文康/台北報導)(蕭文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