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買房大不易,租屋門檻也不低!台北西門町有套房招租,月租1.8萬元,房東要求看房先收300元帶看費,還列出12種類型的拒絕往來戶,包含欠租、前科、破壞狂、酗酒、黑道、看精神科、身上有嚇人刺青、半夜念經燒香、感情糾紛、邋遢、殺價都不租,並規定50歲以上長者只收現金;租客交屋需保證人,另外再簽7契約,其中「珍惜生命條款」規定自殺既遂或未遂都要賠償房價。《蘋果》致電房東表示,因為之前遇過惡房客未經同意自當二房東,將租屋轉租給黑道造成許多困擾,為避免類似問題,這次寧願嚴格,「就怕遇到不好的房客」。
北市西門町有套房出租,號稱西門町小豪宅,位於「亞曼尼大樓」中樓層,共14坪,每月租金1.8萬,照片可見屋內乾淨清爽,擺放雙人床、液晶電視、書桌、床頭櫃、衣櫃、電視櫃、衛浴乾溼分離,床底有收納空間,房間入口處有小吧檯、洗手台、冰箱,可放電磁爐簡單料理,上、下方有收納櫃,還有烘碗機,十分方便。
想要入住,需先經過房東重重篩選。根據介紹,該房要收300元帶看費,而且拒絕往來戶有12種類型的房客,包含吸毒、酗酒、有前科、看精神科、有感情糾紛、積欠房租、自認黑道大哥、破壞狂、甚至有嚇人刺青的也不歡迎、不租給半夜會燒香念經的人,骯髒、邋遢、殺價的都不要,該房只限女性,而且不能遷入戶口、不報稅金。
若50歲以上的長者想租房,只收現金,謝絕刷卡和支票付租,除了每月1.8萬租金,另需支付660元管理費、水電費、網路、第4台不包含在房租內。
房東楊小姐說,經查詢房客只要有一項符合「拒往」名單,被發現謊報,就得無條件搬離並沒收1個月押金。她還強調,作奸犯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或在屋內吸毒轟趴、酗酒鬧事,經管委會或派出所證實,租客需無條件搬離,如果不搬,屋內所有物品視同垃圾並沒收2個月押金。
另外還需訂7項契約:不得養寵物、失火賠償、繳租方式、欠租賠償、一年一約、不得轉租等,還列出「珍惜生命條款」,強調房客若在租屋內無論自殺既遂、未遂,都得賠償房屋因此貶損的價格;而且房客交屋時應攜帶連帶保證人,不得有議。
記者致電詢問房東楊小姐,她表示,之前遇過惡房客,未經同意將房屋轉租當二房東,還租給黑道,造成許多困擾,最後她答應退對方押金,但需收回房間,為避免類似問題,「我才會規範很多條件,就怕遇到不好的房客」。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表示,從屋況看來該房設備乾淨漂亮,房東應有醜話說在前的意思,通過各項條件篩選房客,其中承租人會比較介意的是收取300元帶看費;而且「自殺未遂」影響房價而求償通常比較少見,要找估價師鑑定,發生事情之前和之後是否對房價造成損害,較難認定。不過實務上曾有房客在租屋處煮東西導致燒到房屋和傢俱,或生活習慣不好導致房屋髒亂,房東拍照寄存證信函求償,或走法院訴訟。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該房東比較嚴謹,但提出的一些規定從房客外表上其實很難判斷,例如房客是否有感情糾紛、精神病可能在租屋當下很難發現。不過房東要求不遷戶籍和不報稅屬於無效條款,即便寫在合約上也沒用;至於訂立愛惜生命條款,不少房東會做這類宣導,若房客在屋內真的出事,房東只能透過訴訟證明房價受到損害,以此求償。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從該房東身上可見租屋市場的不平等,老人、有前科的更生人越來越不容易租到房,因房東設下排斥條款,擔心老人收入不穩定,繳不出租金,才會要求只收現金;尤其是在高房價區,房租很貴,房東也不希望把房屋出租有意外產生,造成困擾,尤其變成凶宅房價會損失3成以上,雖然可以求償,還要打官司,曠日廢時,就會出現各式各樣嚴格的租屋條款。(林佩萱/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