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劃】你「用好房做好事」了嗎?今年加入公益出租人的優惠更多了!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政府提供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3大稅賦優惠。
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組長歐正興表示,今年6月已修正住宅法,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提高至1萬5,000元,稅金省更多,行政院也核定稅賦優惠實施年限延長5年,至116年1月12日,且不再限1次。邀請民眾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用好房,做好事,更可享稅賦優惠。
公益出租人優惠稅率比照自用 新法更優惠誘因多五成
不過很多人會問:什麼是公益出租人?簡單來說,就是將房屋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
首先,「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稅率1.2%,比一般出租稅率至少2.4%直接少一半。再者,「地價稅」得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一般出租稅率至少10‰,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皆已配合訂定地價稅稅賦優惠自治條例。
今年最有感的優惠是,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免稅。
歐正興組長解釋,110年6月9日住宅法修法前免稅額度只有1萬元,為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予租金補貼戶的誘因,提高至1萬5,000元,「相當於優惠直接多五成!」
如果租金收入在1萬5,000元以下,原則不會增加稅金。依據所得稅規定,還有折舊費用43%可以扣除,即使租金收入超過1萬5,000元,稅金增加也不多。
公益出租人房屋稅減徵戶數持續倍增 房東新顯學
歐正興組長簡單試算,假設房租月租金是2萬元,扣除1萬5,000元的免稅額,剩下5,000元,在扣除折舊費用43%,只剩下2,850元,等於2,850元才是真正所得。稅額就從原本需報稅2萬元的金額,變成僅需報出2,850元,非常划算。
根據營建署統計,自推出公益出租人政策後,每年調查減徵成效,以109年資料顯示,房屋稅減徵戶數為8萬2,485戶,較推動初期增長5倍。地價稅5萬3,385戶,較推動初期增長3.44倍。綜合所得稅係每年5月申報前1年度綜合所得,109年申報108年度所得之減徵戶數為8萬9,887戶,較推動初期亦多了1.89倍。
尤其,以六都減徵戶數為大宗,約占8成多,公益出租人案件數逐年增加,顯見有越來越多屋主願意將住宅出租予租金補貼戶。
房東要精打細算 被追稅反而不划算
表示,過去租屋市場常在檯面下運作,就是擔心「報稅」問題,不過有了公益出租人選項,每個月1萬5,000元的免稅優惠,等於1年有18萬元的免稅額。
另一方面,如今政府正積極在追查囤房戶,「不小心被查到可能要被追稅幾十萬元,相當不划算。」歐正興組長呼籲,「房東趕快站出來!」挺身而出當公益出租人,是很有正義感的事,社會觀感也佳,能創造多贏局面。
最後,營建署感謝所有願意將房子出租給租金補貼戶的房東,讓更多租屋族能有安居住所可以放心打拼,讓「用好房做好事」成為穩定社會的力量。此外,若是租客領有租金補貼,房東無需申請即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也請房東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記得如實申報,方可享有相關稅賦優惠。
如民眾想瞭解公益出租人更多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405.aspx)查詢,稅務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以上廣告由內政部及內政部營建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