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財報事件新竹地院判刑 潘健成:遺憾會提上訴。資料照
記憶體控制晶片廠群聯(8299)2016年的財報事件,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宣判,其中有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另有關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的部分,處有期徒刑2年。群聯董事長潘健成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對此結果感到遺憾,會提起上述。
群聯董事長潘健成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因此無法得知被判決有期徒刑及易科罰金的理由。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向與相關事宜,並提起上訴二審法院。
群聯發言體系也強調,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該項判決影響。群聯也重新調整了公司治理的模式,積極推動制度化管理並建構涵蓋ESG等面向的企業社會責任機制。相較於2016年,群聯於台灣上櫃公司的公司治理評鑑分數自後段班上升至前段班 (2020年群聯排名前6%~20%);國際的MSCI ESG評鑑也自CCC上升至BB。(陳俐妏/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