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原物料上漲缺工、缺料 太陽光電案場Q4完工費率加碼

出版時間 2021/10/22
台灣政府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今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太陽光電建置進度延宕。資料照片
台灣政府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今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太陽光電建置進度延宕。資料照片

今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太陽光電建置進度延宕,近來又因國際能源價格趨勢走揚,導致太陽光電原物料價格上漲及缺工、缺料,業者苦不堪言。經濟部能源局今(22日)表示,因應市場現況,決議增訂配套機制,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於2019年到今年取得同意備案,在費率寬限期內且於今年10月至12月完工者,每度電外加費率0.2245元。

今年上半年受到疫情衝擊,太陽光電建設進度延宕,能源局曾在6月時協助業者,今年下半年的費率從優計算,適用上半年較高費率。由於國際能源價格趨勢走揚,包括原物料、模組費用、人工等太陽光電原物料價格上漲,業者在缺工、缺料下苦不堪言,能源局昨(21日)再次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因應市場現況做出決議。

能源局表示,經審定會討論,國際能源價格走揚是全球共同面臨的問題,加上疫情嚴峻、市場價格波動等,導致業者面臨整體建置成本波動劇烈,此屬不可預期的通案因素,宜適度予以反映且維持合理投資誘因。

能源局另指出,考量整體成本上漲屬自由市場運作結果,為適度尊重市場機制,成本上漲宜由供貨商、系統建置廠商及政府共同承擔,不宜僅由躉購費率完整反映,因此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於2019年到今年取得同意備案,在費率寬限期內且於今年10月至12月完工者,得適用這次會議增訂的配套機制,以加計費率方式,每度電外加0.2245元,以反映建置成本上漲。

能源局說明,雖調漲第4季完工的太陽光電案場,但漲幅並未完全調足,這次調整僅反映模組與人工費用,其餘原物料等費用則由供貨商、系統建置廠商共同承擔;

能源局指出,這次會議決議事項是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17點規定,依法召開;若後續市場情勢仍持續動盪,將再適時召開審定會滾動檢討,以利國內再生能源整體發展目標推動。經濟部後續將依規定預告「中華民國108-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許麗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