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善化區今年將出現成交價鎖定3字頭行情新案。資料照片
(新增:稅務局說法)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清查統計,台南單一法人最高持有178戶,個人最高持有78戶房子,為求居住正義,將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其中持有5戶以下每戶課徵2.4%,6戶以上每戶課徵3.6%房屋稅。
財政稅務局表示,以台南市應稅人數比例來核算,約有6%3萬3千位民眾受影響,至於適用最高稅率3.6%多屋者約0.08%約4百多人。
財政稅務局初步估算,修正草案獲市議會通過實施,非自住用房稅提高後,符合增稅每戶平均多繳3673元,但房屋稅課徵是按房屋面積核算,所以以擁有178戶的建設公司每年就要多繳80萬元,擁有78戶個人每年要多繳10多萬元,所以以繳交金額來看,房屋多的人房稅漲幅,反而並不是最多的。
今天上午財政稅務局在議會定期會工作報告質詢時,財政稅務局局長陳柏誠答詢議員詢問到底有多少法人或個人擁有房屋戶數時,他表示,有1公司法人最高持有178戶,個人部分則有2人擁有78戶房子。依市政會議所修正「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內容,適用最高課稅稅率3.6%。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日前市政會議通過的「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為避免房東可能將增加稅負轉嫁給房客,同時鼓勵囤房者釋出房屋至租賃市場,該局配合中央「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多屋族符合規定的租賃住宅於租賃期間,將房屋釋出予包租代管市場,其房屋排除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2.4%至3.6%適用,也就是不計入非自住房屋户數,其符合房屋其房屋稅徵收率為2%單一稅率。(地方中心劉榮輝/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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