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先買後賣」,多會在新屋交屋入住後,才會出售舊屋,由於一次要繳2間房屋貸款,多會使用寬限期,因應這段過渡期,卻遭央行最新打房措施打到,專家建議,可將第一戶轉為寬限期,以減輕負擔,或是將第二戶轉為登記在配偶名下,若其名下無房屋貸款,仍可適用貸款寬限期。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解釋,寬限期為貸款時在特定時間內,僅需繳利息、不攤還本金的一種方式,寬限期內的貸款繳款額度,甚至不超過正常繳款的一半,期限多半在1~3年,期限後的繳款負擔將大為增加,因此,短線進出的投資客,或是先買後賣的換屋族,多半會使用寬限期進行操作。
而這次央行針對六都及新竹縣市等八熱區,祭出第二戶不得使用寬限期的操作,確實抑制短期投資客,卻也打到先買後賣的換屋族。
像是換屋族鄭先生,舊公寓要換預售新大樓,待明年預售屋交屋後,新、舊屋均採寬限期,以減輕負擔,之後賣掉舊屋,再來償還新屋的本利攤還,原計畫漂亮操作,可輕鬆應付過渡期,不料,成為這次央行打房下的犧牲品。
面對打房打到先買後賣的換屋族,投資達人廖棨弘建議,屋主的原舊屋若還款正常,在新屋交屋前,趕緊找原先貸款的銀行,爭取寬限期,或找銀行轉作有寬限期的貸款,趕緊從舊屋下手,減輕還款負擔;由於第二戶貸款在這波打房,利率將有所提升,換屋族可賣掉舊屋後,再向銀行承辦較低利率的房貸貸款。
廖棨弘說,第二屋若為預售新屋,民眾可向建商爭取換約,將預售屋改登記在配偶名下,可能需要多花費總價千分之一的換約費,但如此一來,新、舊屋分別在夫妻個人名下,就不影響寬限期的操作。
至於換屋族若是「先賣再買」,雖不用擔心被寬限期卡到,資金運用上較為寬裕,卻有新屋交屋前,需要在過渡期暫時租屋的問題。陳炳辰建議,換屋族可向舊屋的下一手屋主,洽談「售後回租」的方案,繼續住在賣掉的舊屋中,只要時間不長,或是新屋主不急著使用,多半可以成功,以此可解決民眾換屋過程的居住問題。(楊明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