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超收住火險12年挨罰。資料照
金管會檢查發現,北富銀替房貸戶承保富邦產住宅火災險,未經保戶同意下,卻逕自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導致從2008年至今長達13年都超收保費,金管會要求超收保費、需全數退還給保戶。
據北富銀呈報金管會,光去年一整年就得退還1萬件、共200萬元保費。
市場初估13年、北富銀得退還保費可能超過2000萬元。
金管會還發現,北富銀4位保代人員違規讓客戶借錢買保單,處北富銀禁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單1個月,再加上北富銀、富邦產未經保戶同意,逕自增加住火險投保範圍,合計2大案開罰1500萬元,並要求北富銀須向客戶說明並退保費。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北富銀保代在2019年底到隔年3月間招攬投資型保單,客戶先刷卡繳保費、再跟北富銀借錢繳卡款,等於是「貸款買保單」,共有6案。
他說,北富銀貸款轉介人、與保險業務員是同一人,卻沒在業務員報告書敘明,北富銀對保費來源也沒查,更刻意規避法規所訂:保費來源是否是前三個月該行貸款,共有4位富邦保代人員沒有了解客戶保費來源就簽屬要保書,要求立刻改正。
其次,金管會也發現,北富銀替房貸戶從2008年投保住火險業務時,未經保戶同意下,逕自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導致保費增加。
他說,依規定,保戶須在要保書上「勾選」裝潢增額約定比例,但北富銀均是採「預設」、而富邦產也沒落實檢核,就逕自以裝潢增額比例45%去計算保費,導致保戶保費被超收。
林志憲說,保險局要求北富銀、富邦產須從2008年開始清查,但因時間長達13年、若房貸戶已和北富銀、或富邦產沒往來、或是聯絡不上等問題,北富銀和富邦產須要自己去追蹤了解,要主動退還民眾保費。
依照估算,光去年一整年就要退還1萬件、共200萬元住火險保費給保戶,等於平均每件超收200元。而北富銀還得因超收保費所產生的佣金、退還給富邦產。(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