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八大行業8月停業補貼,政府正在研擬中。資料照
許多商家受到新冠疫情三級警戒衝擊收入,有店家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稱「商業服務業營業衝擊補貼」的規則有漏洞,被停業的公司可以故意申請「補貼對象1」,不用付員工薪水,而且把補貼款全部充公。
經濟部商業司解釋,如果是被中央停業的企業,員工若有領到基本工資,雇主的確不用把補貼款再發薪資給員工,但必須每月提出造冊證明有給員工基本薪資。
至於沒給足基本薪資的員工,商業司補助款中會給每位員工多1萬元(此為勞動部提供),在5~7月期間,雇主必須補給未達基本工資的員工一次性每人4萬元(含商業司給的3萬+勞動部給的1萬元)。
舉例來說,假設一家公司有10名員工,5名沒有領到基本工資,5名有領到基本工資。商業司給予公司的補貼款為40萬(10名員工X每人4萬)+經濟部幫忙向勞動部申請的補貼5萬(5人未領到基本工資員工每人多1萬)=45萬元。
5名沒領到基本薪資的員工,雇主必須從45萬元補貼款中補給他們每人4萬。也就是說,雇主領到經濟部給的45萬,必須從中提撥20萬給未領到基本工資的員工,其他25萬元可運用在營運周轉上。
至於5位已經領足基本薪資的員工,雇主不需要再多給補貼,因為疫情期間沒有付出勞務,即使原本薪水高於基本薪資,雇主也可以只給基本薪資的金額。商業司提醒,全時員工如果薪資在疫情期間減少2成,也可自行向勞動部申請多1萬元的補貼。
目前雖然疫情降溫,警戒也降到二級,但是八大行業與休閒產業尚未復工,官員表示,中央政府正在研議補貼方式。(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