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條款|壽險資金投資創投事業額度 金管會砍到10%

出版時間 2021/08/12
東元父子之爭,為避免壽險資金「繞道」創投介入公司經營權戰,金管會研擬東元條款。設計照片
東元父子之爭,為避免壽險資金「繞道」創投介入公司經營權戰,金管會研擬東元條款。設計照片

東元條款來了。為避免壽險資金「繞道」創投,介入公司經營權戰,金管會研擬修法,將目前壽險資金投資創投事業、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限額從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25%降到10%,並明定壽險業投資後、應確認所投資的創投、私募基金不得介入他人經營權。

此大舉限縮動作,全都是因今年5月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遭質疑挾壽險資金「繞道」創投,介入東元經營權,也被外界認為是「東元條款」。

當時黃茂雄5月找上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合資成立鈺叡,打算一口氣收購兒子黃育仁事業核心菱光過半股權;而持股鈺叡5成的大股東─達勝伍創投,背後金主竟然包括6家壽險業、持股達78%。

此舉引發外界質疑:黃茂雄「繞道」創投,挾壽險業資金介入東元經營權之爭,讓保險局跳腳。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保險局明(12)將針對「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據修正草案,將針對保險資金投資1.創業投資事業(創投基金)、2.投信或券商轉投資子公司設立的國內私募基金且投資在公建及5+2產業、3.國家級設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如台杉),這3大類壽險投資限額,都從目前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25%降到10%。(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