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經營權之爭|黃育仁再出招 控5位徵求人股東會不應計算選票

出版時間 2021/07/16
菱光科技董座黃育仁再出招控告東元董座邱純枝等人。
菱光科技董座黃育仁再出招控告東元董座邱純枝等人。

菱光科技今日指出,東元電機今年股東常會徵求人邱純枝、東光投資、光元實業、東和國際投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徵求委託書的書面及廣告記載虛偽不實,依法所代理表決權及選舉權應不予計算,菱光科技今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法庭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禁止東元發給股東常會表決票及選舉票,並禁止列入今年股東常會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計算。

東元7月23日股東會將舉行董事改選,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將與父親長黃茂雄爭取東元主導權。菱光提出3點質疑如下:

1、 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於「附件六【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有關「對各項議案之意見」欄位中,就「(5)轉投資事業檢討改進案(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議案之反對理由記載:「本公司董事會認為,依專家意見,該議案有害公司發展,不應列入,但為避免紛爭,始列入本年度股東常會議案,由股東進行討論及表決。」

東元公司董事會認為菱光公司所提之「轉投資事業檢討改進案」不應列入東元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議案之理由中,並無「該議案有害公司發展」此一理由,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在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記載確有虛偽不實之情。

2、 邱純枝為自然人,並非公司法人,而東光公司、光元公司、東和公司、中國信託銀行亦未曾有董事會就菱光公司所提之「轉投資事業檢討改進案」作成任何決議,何來「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故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於上開「附件六【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記載顯與事實不符,而有虛偽之情。

3、 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在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之記載有虛偽不實之情,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22條第1項第7款、第2項規定,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徵求之全部委託書股數所代理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東元依法不應發給110年股東常會之表決票及選舉票,並不得列入110年股東常會之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計算。

邱純枝等5位徵求人上述違法情事,已影響東元公司110年股東常會之合法進行,為維護東元暨全體股東及往來交易廠商、銀行、市場投資大眾權益,菱光特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