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自來水公司等國營事業聯合招考資料照。
國營會今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4家國營事業去年年終獎金最高4.4個月,是依據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屬事業工作考成實施要點」及「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行政院核備「工作考成」核發最高2個月考成獎金,另依據各事業決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影響金額「總盈餘」核發核發最高2.4個月績效獎金。
國營會表示,中油、台電、台糖、台水4家事業獎金總額雖為4.4個月,其中包括依據個人表現不同發給的考績獎金、依所屬單位及員工績效高低核發的工作獎金、專屬工員全勤獎金等,故每名員工依據考績及貢獻度不同領取獎金會有差異,並非齊頭式平等。
2020年經濟部所屬4家事業均於疫情期間發揮穩定供應油氣水電政策任務,台電及中油去年雖發生環保、漏油及工安等事件,均於相關指標(環保執行力、勞安事故等)嚴格扣分,仍其他指標營運表現良好,加總後仍達80分以上,行政院於去年6月16日核定4家事業均為甲等,考核獎金均為2個月。
經濟部一向秉持「有績效才有獎金」之原則,去年台電及台糖均為盈餘,中油及台水自編決算原為虧損,中油因疫情嚴重衝擊油價期間辦理燃料油補貼、限制油價調幅及暫緩氣價調漲等,台水則因水情負擔龐大休耕補償等政策任務所致。
經濟部4月由專家學者組成的「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4家事業,經加計政策因素影響金額調整均為盈餘,依據公式計算績效獎金均為2.4個月。(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