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攤販因無報稅資料,被認定「所得是零」,申請紓困貸款被拒。資料照
勞工紓困貸款上路第二天,除部分銀行網路續塞車、民眾衝分行排隊群聚外,還意外引發「紓困孤兒」爭議。
據透露,有些小黃司機、小攤販等來申請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卻全遭拒,導致民眾向銀行客訴;經銀行了解後,才知道這些司機、小攤販是因「無報稅資料」,被歸類為「所得總額為零」,被排除在申請勞工紓困貸款對象中。
銀行主管坦言,事實上,這些人也是疫情受災戶,在疫情下,民眾足不出戶、也減少消費,開計程車、路邊攤販衝擊最大,但卻因勞動部規定,讓行庫想貸也無門。
依照勞動部規定,今年勞工紓困貸款需符合3大申請要件,一是108年或109年的年收入低於50萬元,二是信用良好(包括近一年無一個月以上遲繳),三是收入證明(勞保半年、或自提收入證明)。
根據勞動部給各大行庫的QA中,明確提及勞工108年或109年沒有申報個人所得,財政部查無勞工報稅資料、因此個人所得總額是零,不列入勞工紓困貸款申請對象中。
銀行表示,年收入低於50萬元,是指1元~50萬元「但不包括所得是零」者。
換言之,當民眾用ID來申請,只要所得是零,都會被聯徵中心給「N」,銀行也無從判斷是無所得、還是所得超過50萬元,一律只能拒絕。
其次,除個人無所得遭排除外,無投保勞保、須「自提收入證明」也讓行庫收了不少客訴。
另一家銀行主管直言,這些需要自提收入證明者,可能要去國稅局請領、或是如小黃司機要提出「計費表」,或是小攤販要提出「每月按時存入銀行」證明,這些都需要花時間。
尤其是國稅局正忙報稅,若民眾又要去請領薪資證明,可能等申請到了,名額也沒了。
行庫主管說,這些民眾也跑來要求可否「通融」,但基於規定、或是避免貸款後、沒錢還,還是希望民眾須提出收入證明才能放行。(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