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壹傳媒股份遭凍結!國安處稱不能行使投票權 會計師:《公司法》下罕見

出版時間 2021/06/01
壹傳媒表示,黎智英被禁止行使投票權不會對公司營運產生任何影響。資料照片
壹傳媒表示,黎智英被禁止行使投票權不會對公司營運產生任何影響。資料照片

壹傳媒今發布公告表示,已收到香港國家安全處信函, 確認大股東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持有的壹傳媒任何股份投票權,惟獲得保安局局長授予的許可除外。

壹傳媒指出,由於黎智英為壹傳媒股東而非董事會成員,預期禁止行使其持有的壹傳媒任何股份投票權,不會對壹傳媒營運及財務表現產生任何影響。

目前黎智英擁有或被視為擁有壹傳媒18.78億股股份權益,相當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1.26%左右。壹傳媒剩餘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8.74%)的持有人,仍可繼續在壹傳媒股東大會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權。

保安局上周四回應記者就凍結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股份時指出,有理由懷疑有關資產是相關罪行的財產,所以運用《香港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去凍結有關財產。

有資深會計師表示,按普通法凍結令是不包括隨意取締其受《公司法》保障的股東權利,包括投票權,形容今次非常罕見,他亦是首次聽聞。他坦言,連投票權都被剝奪(takeover),黎智英的股份形同廢紙,但對於《國安法》凌駕《公司法》不表意外,認為是對自由市場一大打擊。

他指出,不清楚《國安法》的條文,但認為該法應清楚列明其發出的凍結令是否有權取締股東權利,否則是對司法制度的衝擊。

由於黎智英股東權利已被剝奪,該會計師表示,剩餘約28.74%股東將會是壹傳媒100%的股東,可控制董事會及決定公司未來去向,例如可提出撤換個別甚至所有董事會成員,一個不留,亦可以提議出售資產,不排除業務可能有重大改變。因此這批股東的取態非常重要,其方針或與公司現有發展方向是有可能出現重大差異。

按上市規例,同股同權的上市公司,其所有在股東大會表決的議案,須有超過50%股東同意方可通過,但按壹傳媒的特殊情況,只要持有公司約15%以上的股權,就可控制公司及董事會。

有股評人則分析,目前被凍結的18.78億股僅失投票權,有關股份並非不存在,若有人要爭奪話語權,應該在26.36億股發行股份的基礎上,增持至10%股權。撇除被凍結的18.78億股,餘下流通股份約為7.58億股,以昨日成交量900萬股推算,若要爭奪話語權至10%股權,需要連日掃貨,而且非容易實行。他指出,由於貨源歸邊,將對壹傳媒股價有利,「正路的話只會愈掃愈高,不會愈掃愈殘」。(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17:06

更新:18:10(新增會計師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