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經營權之爭|黃育仁再上火線控林久真「雙重標準」 稱委託書徵求比預期好

出版時間 2021/05/21
菱光科技董事長的黃育仁再上火線控林久真雙重標準。資料照片
菱光科技董事長的黃育仁再上火線控林久真雙重標準。資料照片

東元(1504)經營權之爭隨股東會延後將打延長賽,不過黃茂雄、黃育仁父子之爭過招較勁、動作頻頻,身為菱光科技(8249)董事長的黃育仁今再度站上火線,親自控訴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雙重標準」,另也說明,目前無論是電子投票或委託書徵求都比預期好,希望進一步爭取親自出席的股東支持。

黃育仁表示,股東會雖然延期,不過電子投票至今天截止,委託書徵求也已在昨天截止,儘管都有達到目標,「但當然希望多多益善!」黃育仁說,新的股東會召開時間仍須等東元董事會決定,可能會是1個半月至2個月的時間,我們可以有更多時間爭取親自出席的股東,懇請親自出席的股東支持。

今日記者會一開始,黃育仁即重申,林久真立場嚴重令人質疑,認為其為光元實業於今年5月7日才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但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林久真顯有公私不分、偏頗之情。

黃育仁並進一步指控,若按林久真的標準,那對東元斥資8億元聘用麥肯錫為集團營運提供顧問,而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之子任職麥肯錫,「林久真有無進行相關查核?有無查核東元集團鉅資聘用麥肯錫,對東元電機營運之成效為何?況若媒體報導屬實,何以林久真未對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黃育仁認為,由此顯見林久真近日大動作前往台北地檢署對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出告訴及告發、接受媒體採訪等種種作為,實屬烏龍告訴,刻意抹黑菱光科技及元大證券。

黃育仁說,菱光科技於4月19日以東元電機股東之身分,發函請東元電機提供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案之實際尺寸選舉票格式(即倍率為100%)及詢問選票分割、股東會出席報到、選票交付等一般股務事項,但東元電機於5月7日回函中不但未提供選舉票格式,甚至對於所詢事宜,均敷衍未做明確回應。

黃育仁擔心,現如今又由林久真出面惡意中傷、不實指控菱光科技及元大證券,我們擔心是否又想利用媒體報導、製造流言等方式,達成違法刪除菱光科技等徵求人合法徵求之委託書暨所代表之表決權、選舉權?違法不發給或短給表決票、選舉票?等目的,這種種嚴重損害股東權益的事情如若發生,對於東元電機跟台灣的公司治理都又再是一次嚴重的戕害跟挫敗。

黃育仁表示,菱光科技身為東元電機股東,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共同要求並監督東元電機,於股東常會當日,在疫情下應合法順暢提前讓股東報到、入場,讓股東可以順利儘速取得選舉票及表決票、辦理選票分割,並讓股東有充分投票、發言之機會及時間,避免再次發生去年大同股東常會亂局之憾事。

最後,黃育仁指出,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東元電機今年股東常會股務事務,菱光科技在此亦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也共同要求並監督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應嚴守股務中立原則,並應立即提供包括選舉票格式、選票分割等攸關股東投票權公平、公正行使的相關資訊給所有有需要的東元電機股東,確保股東常會公平、公正的進行。

針對黃育仁指出邱純枝之子任職於麥肯錫,麥肯錫晚間表示,麥肯錫從未聘用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之子,此内容不實。(陳慜蔚/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