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包租公喜歡買下老公寓進行隔套收租,但其實「眉角」不少,除了需取得直下層同意書後,申請合法裝修許可,才能合法收租外,購入房屋費用、裝潢建材等成本若抓不精準,年租金投報率也會大打折扣,另外還需負擔管理成本,專家認為,隔套出租並非穩賺不賠。
根據規定,雙北市2層以上集合住宅要隔間套房前,需樓下住戶簽署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請室內裝修許可,且要依照原始格局,按照規定按圖施工,才能讓套房合法化,避免後續有人檢舉報拆,得不償失。
而直下層同意書,制式格式會載明裝修涉及的廁所或浴室數量,並強調「若有任何糾紛,願負一切法律責任」,因此樓下住戶簽下同意書時應要格外謹慎。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建議,住戶應另存影本,或是採一式兩份,並雙方簽明註記影本同為正本,作為憑證,以避免後續爭議發生。
尤其是台北市寸土寸金,頂樓加蓋租屋不少,甚至隔套收租。由於頂樓屬共有部分,住戶若逕自裝修出租,恐怕會吃上官司。蔡志雄舉例,曾有頂樓戶民眾,在頂樓層裝修出租,被其他住戶提告不當得利,必須返還租金部分給其他住戶。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表示,雙北市隔套投報率多半高出一般物件,約能達2%左右,但仍要考慮總價以及租金報酬,還有出租率等,另有裝潢、管理等成本;若不幸租客在房內非自然死亡,成為凶宅,租金恐怕一落千丈,甚至租不出去。投資老公寓隔套出租,並非代表穩賺不賠。
至於公寓隔套,除了直下層住戶外,是否還需經其他住戶同意?蔡志雄說,房東出租為其權力,隔套裝修只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若皆符合相關法規,出租時無須經過其他住戶同意。
不過,鄰里關係也涉及租屋品質,若是鄰居對租客態度不佳,甚至刁難,也可能影響租客承租意願。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認為,房東出租大樓的物件,需符合管委會相關規約,若租客產生垃圾汙染、噪音等情節重大、屢次不改者,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惡鄰條款」,請主管機關裁罰,甚至訴請法院強制遷離;至於公寓若無管委會,建議房東事先與其他鄰居做好溝通,避免鄰里關係惡化,釀出糾紛。(楊明峰/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