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條款3月上路。資料照
大同條款將在今年3月初上路。
金管會晚間宣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預告完成,最快今年3月起,針對股務機構做3大控管,包括1.已委外辦股務者禁收回自辦、2.明年元旦起,對自辦和代辦股務全納入評鑑3.自辦股務遭處份後,2個月內須做股務移交。
這3大修正措施,被視為大同在利用自辦股務違規後的新制。
大同去年被停了自辦,目前已委外代辦。證期局官員說,自辦和代辦差別是,代辦股務是公司委託券商、銀行,會比自辦來說,相對比較客觀。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明年元旦起,集保中心將每3年辦理股務機構做評鑑,評核項目包括1.內稽內控管理2.法令遵循狀況3.執行業務正確性,4.股東權益保護,就會把缺失狀況請公司做改善,沒有配合改善且情節嚴重,會看個案懲處。
據統計,目前自辦股務者共72家上市櫃和興櫃公司;代辦股務者(包括券商或銀行)共20家(代辦共1000多家上市櫃和興櫃公司),這些全都會被納入評鑑。(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