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有民眾中風臥病在床,其兒經地政士建議取得其監護人身分,最後代為售屋。資料照片
高齡化社會將屆,長輩失能問題,恐成子女經濟重擔。新北有民眾因母親中風臥病在床,被龐大醫療費壓得喘不過氣,欲賣其母房產籌救命錢,卻拿不到售屋印鑑證明而卡關,最後經地政士協助,成為母親的監護人,正託售千萬房產,盼給其母更妥善的安養照護。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表示,房仲小陳(化名)為家中獨子,父親英年早逝,平時與母親相依為命,不料,母親前些日子突然中風臥床,小陳白天跑業務,晚上跑醫院,蠟燭兩頭燒,另外,龐大醫藥及看護費,更成肩上重擔。
有民眾因中風臥床,親屬透過監護宣告,取得監護權,向法院聲請賣房,盼掙得醫護費用。資料照片,示意照片。
小陳眼看母親積蓄快被燒光,自己房仲業績平平,收入不豐,因此打算賣掉母親名下位於新北土城的大樓2樓房產,盼能換得千萬現金,讓其母搬到安養院供專人照護,自己也可認真跑業務掙錢。
小陳到戶政事務所想申辦母親的售屋印鑑證明,才知因首次申辦,母親需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小陳眼看來母親無行為能力,既不能簽約買賣,也沒辦法授權辦理,憂心忡忡找上了鄭文在。
鄭文在建議小陳,向法院聲請母親的受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再由監護人向法院聲請處分不動產後,就可順利賣屋。
鄭文在解釋,受監護宣告者經醫師診斷證明,因身心障礙缺陷,無理解、認知能力,經法院裁定,在法律上成為無行為能力者,由選任親屬擔任監護人,「代理、代替」受監護人做決定,不過,法律規定,購置或處分不動產部分,仍需法院許可。(楊明峰/綜合報導)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建議,民眾可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取得無行為能力親屬的監護權,代為行使售屋事宜。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