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收購日盛金,再度引發外界對日盛金背後股權「藏鏡人」的爭議,根據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發現,日盛金大股東建群最終受益人共有3人,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昨說,「至今沒有具體證據顯示,這3人都是中資」。
林志吉昨說,日盛金股東建群依據實質受益人資訊,向金管會提報這最終3位受益人,與當初2009年入股日盛金相同。
他說,外界還是關注中資問題,已請這3人說明,若有發現違反規定,會依法辦理。
依照《金控法》16條第十項,一旦隱匿最終受益人或申報不實,等於是沒依照規定申報或未經核准持有,超過部分沒有表決權、也需要限期內處份。
根據「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抽絲剝繭,握有24.09%日盛金的建群控股(CTL),最上面一層是由一家名為NBS公司握有6成持股、另4成持股由曾被外界質疑為「人頭」的陳銘達所控。
而NBS公司設在資訊不透明的英屬維京群島(BVI),這NBS股東是註冊在BVI、及兩位地址登記在加拿人的華人女性,一名為黎美雲(年長的香港女性)、另一名為陳慧文。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就指出,管理3500億大眾資產的日盛金,竟然控制在2個身分不明的外國人手裡。
根據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發現,「NBS+陳銘達」這3位自然人,下一層掌控的是「兆發投資公司」代表人是郭銳和趙翊詩,地址都在中國,而趙翊詩2015年擔任董事時,還是一個年僅27歲的中國東北年輕女孩。
而郭銳與明天系創辦人肖建華關係更加密切,曾先後進入肖建華與妻子周虹文投資的公司服務過,包括明天控股、北京北大明天資源科技公司等。
金管會昨對此回應表示,日盛金依照「金控年報應記載相關規定」,有揭露前十大股東,建群是股東之一,若是屬於法人股東,已經揭露法人股東,目前持股建群是一個陳銘達、另一家是NBS,金融大股東實質受益人非強制揭露,且利用多層次投資架構,這些也都沒限制。
金管會基於監督,對大股東會了解實質受益人確認適格性。
2019年金管會推動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從2020年7月起,各金控、銀行都須申報實質收益人資訊,各公司都已依規申報實質收益人和最終受益人。
2009年日盛金因為資金問題引入新生銀和建群,當時已經依法揭露,最終到三位自然人股東「但至今沒具體證明顯示這三位都是中資」。建群也依據實質受益人資訊,是跟2009年相同。
林志吉說,外界還是關注中資問題,已請這3人說明,若有發現違反規定,會依法辦理。
相關懲處就是依《金控法》16條第十項,若沒依照規定申報或未經核准持有,超過部分沒有表決權、限期內處份。(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