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表示,協助他人開立不實發票逃漏稅捐,小心補稅還要吃牢飯。資料照
協助他人開立不實發票,小心吃上刑責。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一案例,某醫療器材銷售公司,長期銷售醫材給醫療院所、藥妝店與小型藥局,但竟然與某醫院共謀,開立不實發票規避綜所稅,遭國稅局發現,雙方都被處罰鍰並移送法辦。
中區國稅局表示,這家醫材公司主要經營醫療器材批發業務,銷售對象除了醫療院所及藥妝店外,其他銷售對象大都屬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型藥局。
然而,這家醫材公司於2017至2018年間銷售貨物給小型藥局,但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為避免因漏開統一發票導致虛增帳上存貨產生異常,而遭稽徵機關選查,竟然在無交易事實情況下,以虛開統一發票銷售額之8%為對價,開立不實統一發票銷售額1400萬餘元給某醫院,充當醫療耗材之進貨憑證,虛報材料費及雜項支出。
另外,這家醫材公司還虛偽安排不實交易的資金收付流程以供查核,被國稅局發現異常,經稅官進一步查獲後,該公司坦承認諾違章事實。
國稅局表示,這家醫材公司銷貨未開立統一發票予實際交易對象,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
至於某醫院取得不實進貨憑證虛列執行業務費用,短報執行業務所得,逃漏綜合所得稅560萬餘元,除核定補徵稅額外,並依規定裁處罰鍰。
國稅局表示,這家醫材公司及醫院負責人,明知無實際進銷貨事實,通謀虛偽安排開立及取得不實統一發票,分別涉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以詐術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已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規定,乃將雙方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邱柏勝/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