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不想給人濫停 主管機關:可專案申請

出版時間 2020/12/28
法律規範,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車輛仍不可違停。資料照片
法律規範,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車輛仍不可違停。資料照片

台灣地狹人稠,不少建築的騎樓被物盡其用,成為停放機車的場合,不過有民眾抱怨,曾經將車輛停放某大樓下方,結果被住戶驅離,理由是擁有騎樓產權,好奇主張是否合理?專家指出,從法律觀點來看,騎樓視同人行道,依法不得停放車輛,重點不在產權歸屬,關鍵是違反道路安全規範,由於國人將屋外騎樓視為自家使用,這種看法「約定俗成」,住戶若想避免遭到濫停,可向停管處申請「機車退出騎樓專案」,或是透過管委會統整住戶意見後呈報,經過評估立案,亦可藉由政府勸離違停車輛。

民眾發文表示,某天出門遇到下雨,臨時找大樓騎樓停放機車,一樓租給農會當辦公室,旁邊留有大門給住戶進出,停車位置並無阻擋大門,隔天牽車時卻被一名住戶斥責,對方強調騎樓是給農會使用,晚上則要留給住戶停車,好奇這種主張是否合理。該文章掀起話題,不少人強調騎樓停車本就違法「根本上來討拍」,另有緩頰者認為「下雨借停還能接受」,網路看法不一。

法律雖不允許騎樓停車,由於國人將屋外騎樓視為自家使用,這種看法約定俗成,停管處也會優先採取勸導,屢勸不聽者才會執行拖吊。資料畫面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長王永錕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法條例》,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仍可要求車輛離開,「違反道路安全規範才是問題的核心。」

王永錕坦言,法律雖不允許騎樓停車,由於國人將屋外騎樓視為自家使用,這種看法約定俗成,停管處也會優先採取勸導,屢勸不聽者才會執行拖吊。他還提到,住戶若想避免騎樓濫停車輛,可向停管處申請機車退出專案,或是透過管委會統整住戶看法,統一呈報給單位,評估立案後就會到路段張貼告示,公告騎樓不得再停放車輛,並且提前2周派員進行現場宣導,亦可藉由政府改善違停狀況。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機車退出騎樓,讓人行空間清爽,以房價投資角度來看,絕對有助益,吸引更多人移居,畢竟清除道路障礙是城市進步的象徵,也可顯示環境的好壞。(余奕賢/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