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證日前爆發分公司賴姓營業員替客戶代操失利、墜河身亡,金管會晚間宣布,經調查後,發現凱基證內控未落實、且分公司邱姓經理人未盡督導管理責任,因此處凱基證336萬元罰鍰並記警告,裁罰金額創單一券商最高,並對邱姓經理人停權半年。
經金管會調查,發現賴員從2018年開始,就有詐騙客戶提供資金、由客戶提供資金給賴員做代操、和客戶有資金往來、未使用公司內網做委託下單等4大違規情事。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說,「但沒有查到甚麼筆電,也沒人說有看過甚麼筆電(外界指涉公司給賴員個人筆電替客戶代操)」。
郭佳君說,此案子有33位投資人陳情,但經過檢查局透過金流調查,發現匯款給賴員者共12位客戶、資金往來共953萬元。
她說,雖然這12位客戶都是自願提供資金、給賴員代操期貨,但畢竟是違規行為,希望公司有風險管理意識。
她說,處份凱基證336萬元,其中240萬元是依《期交法》做處份,主因是發現賴員近年都是代操期貨選擇權,客戶透過賴員的自己帳戶做交易,交易金額很大且虧損,但公司卻沒任何措施,若凱基證可以即時深入了解,就可以立刻遏止。
金管會還發現,凱基證分公司邱姓經理人從2016年開始,就已知道賴員已他自己的帳戶、頻繁做期貨交易、業務量過度集中自己帳戶且持續虧損,但邱姓經理人卻沒釐清、了解賴員背後資金來源,因此停職邱姓經理人半年。
金管會也發現,甚至簽核主管在2018年4月進一步調降賴員期貨交易手續費,以利其交易,顯示凱基證對經理人有督導管理不周,未能發現賴員已違規。
郭佳君說,未來將做三點強化,一是針對營業員交易帳戶強化監控機制,凱基案子對營業員交易帳戶疏於管制,要求加強監管。
二是,加強監管過程中,發現營業員是高風險,若有可疑態樣,券商除跟營業員了解也跟客戶聯繫。
三是,每家分公司法遵都要做自行評估,提高頻率,改成每半年評估一次。
金管會表示,此案是營業員跟客戶簽定操作期貨的協議書或約定書,與客戶約定代操,且是由客戶提供賴員資金、再由賴員自己的帳戶去做期貨交易,與過去由客戶委託營業員在客戶帳戶內違規代操態樣不同。(廖珮君/台北報導)
更新:新增證期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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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