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舉行打炒房記者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會中報告修正《保險法》,最大亮點是,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單一上市櫃公司發行公司債的額度,將從目前該上市櫃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放寬到「業主權益(淨值)」,據保險局估算,此舉可讓壽險業資金投資國內企業公司債銀彈多了3倍。
保險局長施瓊華在早上院會記者會中報告,目前上市櫃公司平均實收資本額僅46億元,平均業主權益則是138億元,等於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額度,將是目前的3倍。
若以台積電為例,目前台積電實收資本額2593億元,業主權益則高達1兆7212億元,換言之,新法上路後,單一保險業對台積電公司債最多可以增加投資額度達1462億元。
施瓊華說,放寬保險資金投資國內企業公司債的計算基礎,是希望引導資金投入國內,提高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司債額度和意願,也可以合理反映被投資標的損失的真正吸收能力,合理反映保險業投資風險。
根據修法意旨,有5大理由鬆綁保險業投資國內企業公司債額度。
一是為了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產業、二是,此舉可提高保險業投資國內債券市場額度,三是,業主權益(即淨值)相較於實收資本額,更可以反映公司損失承受能力。
四是,目前保險業國外投資對單一公司公司債,都是以「業主權益」的一定比例做控管,也是為了監理一致性,因此將保險業投資國內企業公司債,從實收資本額改以業主權益作控管基礎。
也因改採「業主權益」也可以合理反映保險業投資風險。(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