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盜領 | 理專A錢層出不窮 金管會怒了! 祭三招嚴懲銀行

出版時間 2020/11/16

台新銀前周姓理專爆發長達10年、挪用客戶近3億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早上在財委會前,二次說了「深惡痛絕」的重話,並表示近年理專弊案有增無減,將1.將加重罰款,2. 高層連坐,3是從公司治理評鑑除名。

據了解,去年金管會前主委顧立雄就不停對各銀行老總耳提面命,示警一旦再發生理專A錢案,就是加重懲處,包括拉高罰緩、甚至要摘掉各銀行老總的「烏紗帽」;而黃天牧則首度提出,要把情節重大者、公司治理評鑑中「除名」。

財委會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透過法規或自律規範,合理規範銀行理專和客戶間的關係,並在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銀行局長莊琇媛說,目前理專十誡中,本來就請各銀行須注意「未經授權交易」,也提醒客戶不能把存摺交給理專,未來可能要求各銀行須在明顯地方做告示,宣導客戶不要輕易把存摺、印鑑交給理專等細部作業程序再做規範。

黃天牧說,台新銀是11月12日通報重大偶發,依規定,23日會提供查核報告,會就查核報告來分析。

他說,已交代銀行局,針對理專弊案需拉高罰款額度,若高層有連帶因果關係,「我也建議要『連坐』」,他說,人、制度和文化都要重新檢討。

黃天牧也說,銀行經營是誠信為本,信任來源並非是指那個理專,是銀行值得被信任,內控、法遵和公司治理都須做檢討,他強調,並非僅是台新銀一案,而是我看到近年理專沒有減少,還是不停發生。

黃天牧說,制度上除了罰緩外,額度要提高,但處罰額度不是唯一,人的處理也要納入,公司治理評鑑絕對扣分「嚴重案件者,該公司直接拒絕評鑑,金管會是要表達一個態度,讓外界了解,這些銀行做了哪些問題。

據金管會統計,過去十年(99~109年),金管會針對理專共裁罰35件,裁罰1.69億元,涉案銀行22家,今年還有玉山銀行及台新銀尚未處理。

「我對這種理專弊案很沉重,尤其前兩天知道,(台新銀理專)是連續10年、涉案金額近3億元 我只有四個字形容理專弊案『深惡痛絕』」,黃天牧強調,將就此案衍生的制度上問題做全面檢討。

黃天牧說,他6月12日和總經理開會,就要求建立誠信經營的文化,這凸顯非弊案,要檢視金融機構企業文化是否符合誠信,包括內控、法遵、公司治理和公平待客都需要被檢視,這不是一個個案。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對於台新銀理專盜領案件首度撂下重話。趙元彬攝

他也說,理專十誡的檢視也不會等到明年首季,將「即時」就此案子衍生出來得個案或制度上問題做通盤檢討。

依照規定,台新銀最晚須在下周交出事件查核報告,黃天牧之後又再度強調,類似理專詐取客戶財務「我深惡痛絕,(對台新銀)絕對不會只以罰款而已,我早上跟證期局說,檢討一下公司治理評鑑,這些銀行發生這種案件以後接受公司治理評鑑和公平待客,絕對都要扣分」。

他更進一步說,不只這些扣分,其他非罰鍰部分,只要能夠有助於建立一個誠信經營文化,都會去思考,也請銀行局研究其他做為。(廖珮君、邱柏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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