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引進BNT疫苗破局,近日不斷遭質疑有內線交易疑慮,經董事長林全出面保證,今日再度爆出「指揮中心一直有與各家疫苗廠洽談中,但多有保密協定,只是沒像東洋這樣公開說而已。」東洋強調,依照規定,在此得授權益,沒有對外說明必要,至於後續取得有條件授權後,公布了相關資訊,都按照上櫃重大訊息規定辦理,並強調,東洋與政府沒有簽保密協定,但與BNT有保密協定。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東洋當時拿出的是「有條件授權」,是需要在有限制的時間內和政府洽談BNT疫苗引進數量和價格等相關事宜,而指揮中心在該限制時段內也一直跟東洋談,但東洋始終沒有出示BNT「正式授權」合約草案,所以無法再談下去,至於其餘便不再回應。(許稚佳、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以下為東洋聲明全文
有關媒體報導「指揮中心一直有與各家疫苗廠洽談中,但多有保密協定,只是沒像東洋這樣公開說而已。」台灣東洋今日(11/14)提出說明:
ㄧ、台灣東洋在今年九月上旬與衛福部接洽並確認可否進行BNT疫苗引進事宜,在取得衛福部初步同意之後,隨即開始與衛福部相關單位就冷鏈物流、倉儲、採購數量、交貨時程、是否開放自費等問題交換意見。然而嗣後,衛福部提出,要確認台灣東洋確實代表BNT,必須提供授權書才能繼續商談。為利後續洽談程序順利進行,台灣東洋旋即與BNT溝通,希望能先開具授權書並承諾對台灣一定的供貨數量,以備我國政府評估。此主張獲BNT同意之後,台灣東洋隨即取得「有條件授權」,在授權期間代表BNT與政府進行洽商。在取得「有條件授權」前,台灣東洋並無對外公開說明之必要。
二、由於台灣東洋係上櫃公司,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第十款規定「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業務合作計畫、互不競爭承諾或重要契約之簽訂、變更、終止或解除、改變業務計劃之重要內容,完成新產品開發或試驗之產品已開發成功且正式進入量產階段,或新產品、新技術之開發進度有重大進展,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皆需發布重訊。因此,台灣東洋在取得「有條件授權」之後即依照相關法令及程序發布重訊,對外公開說明,並於其他應敘明事項說明本案的不確定性。
三、台灣東洋與政府並未簽有保密協定,但與BNT確實簽有保密協定,並依約定未曾揭露相關商業內容及模式。
更新:新增莊人祥回應
出版:21:45
更新: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