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肺炎疫情衝擊,不少行業都慘兮兮,上半年在政府防疫要求下,酒店業者幾乎都是打烊或歇業狀態;台中就有一名酒店業者湯尼,去年購入西區預售建案,33坪總價1400餘萬元,工程期每月應繳6萬元,但因疫情收入歸零,無法如期繳款,最後只得付出30萬元作為賠償、另40萬元重新出售才返還,成為這波房市榮景下罕見違約。但他也氣建商態度強硬,「我知道理虧在先,但對方不只不願讓我換手轉約,根本吃定消費者,拿回去都賣得掉」;建商則回應:「已做出最大讓步。」
今年40多歲的湯尼,從前年開始投資八大行業,從知名的酒店到卡拉OK都有不小資金配置,過去靠著地下行業的投資,每個月現金流可有20~30萬元不等的收入,去年打算進一步分散資金,相中西區一處預售屋大樓,蛋黃區機能絕佳,2房格局可自住可出租,總價1400餘萬元。他算一算,預售期間只要付280多萬元,還可以。
未料,天算不如人算,今年2月肺炎疫情一爆發後,八大行業一一被迫關門,即便重啟營業後,也得要登記實名制,酒客無人敢上門,湯尼這半年多來完全沒有收入,再加上先前借款友人上百萬元,讓他現金「嘎」不過來,更無力支付每月工程期6萬元款項,心中鬱悶煩心。
湯尼表示,大概一連積欠42萬元的工程期款,但自己並非惡意違約,確實是被疫情影響收入,近期也有先償還12萬元,所以想說「大家好來好去」、「建商應該不會踩這麼硬」,然而對方卻直接祭出解約一招,即便他緊急找到新買家平轉下車,仍被建商堅持按照契約已經違約在先,不願讓他換手。
記者致電詢問建商說:「售屋契約都有載明違約條件,當中因疫情關係,也給予時間的寬限,並寄發3次存證通知,最後真的是超出約定時間太久,因此才決議以違約論處收回。」
建商進一步補充,若按照契約最高得賠償總價15%、等於是可沒收全部已付價款,但最後協定僅酌收5%共70萬元,且為了考量到雙方買賣情誼、消費者立場,「願意打對折先扣30萬元,其餘的40萬元待原屋轉售後再予以返還,這在業界已經是很大的讓步」。
對於購屋族的抱怨,建商無奈說,「當然很多買方都會覺得現在房市很好啊,違約建商收回再賣就好,也許還能賣更貴」,但收回轉手得承受風險及時間成本,況且當時第一手售屋時付出的廣告費用、業務獎金等都是成本,所以違約本身不可能無償。
如今湯尼苦吞一記買屋違約,他嘆說:「自己理虧在先,只不過現在房市熱絡,去年買的今年應該不止這個價格,要求違約賠償30萬元還可以,但剩餘款項應一次返還。」
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主任消保官何怡萱提醒,買屋前得衡量自身財力,若是在建商祭出解約期限前,積極找到買家接手,應可避免這樣的情形;至於賠償金部分,依據契約精神,建商是沒有問題的,但也建議湯尼可向建商壓定「返款日期」,避免未來衍生風險。(王鈞生/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