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地意外頻傳,不只浮現工地管理問題,也引發網友好奇,工地發生意外算不算凶宅,有沒有機會大砍價;專家表示,工地出事情是建商和營造商,以及工人自身都有責任,但依照內政部函釋定義,凶宅是自殺或他殺的「非自然死亡」,但不包括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且限定是自宅的室內範圍,若工人是從鷹架跌落就不算凶宅,所以以此要砍價不大可能。
最近一名女子不慎在工地從11樓直墜地下3樓,送醫後不治死亡,再掀工地管理問題,但更引網友好奇的是會不會影響房價,上網詢問「發生工安意外的建案算不算凶宅?」甚至想藉此機會殺價。
對此,一位建商匿名無奈表示,在工地中該有的安全規範都會要求,但是工人要不要做,例如安全繩索要不要掛等,很難用強迫的方式,對建商和營造廠來說,該宣導和規範的一定會有,現場一定會監工,但工人要甘願去配合,不然再好的法令,也無法保護工人。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在工地中,不管是工人或建商、營造商,雙方都有責任。監工方可以強硬要求工人遵守工安規則,但工人可能就不幹了,或私下違反規則,實務上監工的人一雙眼沒法盯全部的工人。
至於工地發生工安意外算不算凶宅,何世昌說明,依照目前內政部函釋定義,出事情的事發地才算凶宅,例如從11樓跳到2樓,那11樓是凶宅,而結果地的2樓不算凶宅。
至於新建案若發生工安意外成為凶宅是否好砍價,何世昌坦言,過去沒聽說相關案例,因媒體較少直接揭露,因此消費者無從查證。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依據法律規定,凶宅指房子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而且,非自然死亡必須發生在房屋的「專有部分」,也就是自宅的室內範圍(含陽台);如果非自然死亡事件是發生在共有部分,例如社區中庭、停車場、走道等,該社區建案就不能被説成是凶宅。因此,施工中的建案如果發生工安意外造成人員死亡,因為房子還沒有蓋好,房屋分戶產權也尚未成立,建案完工交屋後的房子也不能被説成是凶宅。(地產中心/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