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土地多為國產署標售,年限70年;使用權多為教育部學產地,產權權限低一階,年限40年。陳恒芳攝
地上權、使用權挑戰中南部民眾「有土斯有財」觀念,建商直言,中南部一般住宅產品房價較北部低廉,這類產品價格誘因不高;近年在中南部推出使用權住宅踢到鐵板的美邦開發坦言:「中南部目前暫無其他開發計劃,但會回台北有三大地上權商辦案,北部接受度相對高。」
中南部民眾有土斯有財,加上「平均」房價不高,一般受薪階級不至於買不起房。陳恒芳攝
地上權、使用權有何差別?事實上,地上權房屋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期限通常為70年、屋主只擁有房屋所有權,因此貸款成數較低,一般為買賣價格的5~6成,利率也較高;但在地狹人稠的台北市區,因房價落差動輒數百萬元,仍可吸引不少人青睞,通常都為國產署標售土地。
過去台北地上全案較知名像是「日勝生京站」、「華固新天地」等,但因無土地持分,住戶每年都需繳交地租,其基準跟著地價波動,當地價連年上漲之下,住戶一年動輒付出數萬元地租,也屢屢引起爭議。
台北因都會化及房價高,地上權或使用權產品接受度相對高。資料照片
至於近年在中南部較常見的「使用權」,權限要再低一階,等於屋主絲毫沒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在銀行貸款講究抵押擔保的觀念下,買家只是租屋人,在形式上為「銀行無法作為抵押權的標的物,因此核貸成為一大問題」。這類土地通常都為教育部標售的學產地,年限僅40年。
租賃管理顧問公司副總陳智育表示,因中南部都市化、房地產基期都不如台北,非必要一般民眾不會選擇居住這樣的產品,跟傳統購屋習性不同,
而當美邦開發近年南下推使用權住宅失利,2016年回歸台北地上權住宅案,將在杭州南路、民權東路及基隆路,不同於中南部規劃,這次全都作為地上權出租商辦、拉高投報率,預計2年內完工。(王鈞生/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