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員之死】38歲男疑代操失利墜河 投資人控訴:公司錯過3次挽救悲劇機會

出版時間 2020/09/02
【營業員之死】38歲男疑代操失利墜河 投資人控訴:公司錯過3次挽救悲劇機會

凱基證券賴姓男營業員疑似代客操作,虧損2千萬元,選擇在鬼門開首日墜河身亡,昨日賴男出殯,但關於投資人賠償問題,至今未解。投資人代表C先生昨投書《蘋果新聞網》,除了為年僅 38歲的賴男抱不平,也為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卻不翼而飛,感到痛心,投資人並指控,凱基證至少有3次機會可以挽救悲劇發生,卻無作為。

據了解,目前受害投資人已在集結中,不排除赴金管會及證期局抗議。

投資人代表C先生強烈質疑,凱基主管鼓勵且以升遷為誘因,並提供賴男管道開立人頭帳戶,教導賴男運用私人筆電操盤躲避稽查。

投資人在事後向凱基證券查證,才自凱基證券主管處得知,賴男在2016年、去年及今年3月都有狀況,但公司卻沒有通知客戶或金管會,僅降低賴男帳戶的交易額度,換言之,凱基喪失3次能止血降低投資人虧損的機會,最後讓投資人血本無歸。

而據投資人向凱基查證後,發現賴男2016年發生過代客操作虧空,這點在賴男遺留的文字中已有相關描述,而2019年則是公司發現賴男資金來源不明,而展開調查,至今最近的今年3月,則發生帳戶金額龐大異常。

對於投資人指控內容,凱基證券表示,「客戶說法,公司和客戶持續了解中」。

證交所主管表示,目前券商輔導部已介入調查,依照證交所營業細則,最重會發函警告券商,結果會再呈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權責最重可處置停業,但以目前的狀況不太可能會處以停業,且近幾年都沒有被處以停業的券商,主管機關會依情節作出處置。(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以下為投資人聲明全文

賴姓業務協理因為業績壓力與不勘虧損而尋短見。身為投資人的我們除了心痛辛苦賺來的錢不翼而飛,輕生更讓我們非常痛心。

此悲劇發生的來龍去脈並非如凱基所述業務協理健康狀況不佳加上投資人識人不明如此單純。過去數年,凱基主管鼓勵且以升遷為誘因,並提供賴男管道開立人頭帳戶,教導賴男運用私人筆電操盤躲避追查(今筆電已不知去向消失中山分行),我們以為凱基業務協理, 當然是代表凱基,他的死訊,讓我們恍然大悟原來投資人在不知情的情況被包裝的話術投入大量金錢(吸金) 讓凱基中山分行業務協理於上班時段代客操作藉以提高分行業績, 違背承諾,把投資人的錢挪為期貨操作,帳乎虧空,跳橋自盡。

凱基承認賴男在職期間2016年發生過代客操作虧空, 2019年凱基也發現資金來源不明進行過調查, 乃至2020今年3月也發生過帳戶金額龐大異常, 凱基的機制僅是降低帳戶交易額度。一個評選為台灣區最佳債券商的凱基,當時並未通知客人止血或通報金管會或懲處任何相關人員,內控鬆散至斯。直到悲劇發生, 出人命後, 迫於無奈紙包不住火之下,才表示已經通知金管會。

凱基主管「睜隻眼睛閉眼兮」,在風聲出來有員工自盡時, 竭盡所能誤導媒體,對於指控完全不顧家屬與投資人感受全盤否認,宣稱絕對沒有私下交易之行為。媒體報導之客戶指控乃空穴來風,員工自殺是因為有憂鬱症。

現在極力撇清關係,歸咎於內部員工違法犯紀與客戶私下交易。如果賴協理操守不良,屢屢作出違法犯紀之事, 又為何升他當業務協理?如果不是凱基為了業績考量為優先且主管允許,2016年, 2019年乃至今年初三個時間點,如凱基內控機制處理得宜,通知投資人,當可阻止投資人的損失如滾雪球般愈來愈大。當時已違反內控, 直接解雇賴男,今天的他還是活碰亂跳只是轉行。投資人也不會蒙受不可承受的損失!

投資人固然有疏失,明知故犯的凱基更是以一句「那是私下行為」輕描淡寫帶過,甚至凱基高層也說所有交易均發生在分行,公司怎麼可能撇清關係?凱基一共有三次機會阻止悲劇, 但是卻選擇隱瞞投資人,然而繼續鼓勵死者私下交易衝業績,甚至教導規避金管會證期局的稽核。

這件事件凸顯凱基有恃無恐,毫無危機處理能力,無良,冷血,狂妄,傲慢,霸凌員工以及投資人《廢話!不要數字我要什麼》的金融機構。也在此提醒其他凱基投資人妥善檢查與營業員交易性質,金錢流向及對帳單之真實性。

希望政府機關與司法單位介入調查替投資人與死者主持公道,也懲處涉案人員與凱基讓此不幸事件劃下句點,也阻止往後類似的悲劇上演。

投資人代表C先生

本報導刊登當時未能即時取得並刊登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面之完整陳述,茲補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完整說明,以為平衡:

一.據賴奕廷遺書內容可知,賴姓營業員是因私下操作失利輕生,並非業績壓力。金管會裁處書公布時,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亦已表示:「據證交所的了解,凱基績效獎金制度與同業差不多,且公司要求賴員的績效目標也非營業員中最高的。」

二. 凱基證券對於賴姓營業員私下為民眾操作並不知情,反之報導所謂的客戶均表示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將資金私下提供給賴姓營業員。證券商並無權調取受雇人之金流,除非營業員自行透露,證券商無從知悉其與民眾私下資金往來關係。

金管會裁處書公布時,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亦已表示:「經查賴員是私下與客戶簽訂契約、提供資金」、「看不出公司知情」、「有12名有資金往來金額達953萬」、「現行法規有訂定營業員代操防制相關內控內稽機制,但本案的營業員是與民眾『私下』簽訂操作期貨協議書或約定書,與民眾約定代操,由民眾提供賴員資金,再由賴員以其『內部人帳戶』進行期貨交易,與過去由客戶委託營業員在『客戶』帳戶違規代操態樣有所不同」,證明確實純屬賴姓營業員與他人間私下資金往來,絕無凱基證券明知並容任違法代操之情形,更無所稱三次虧空之情形。

三.凱基證券針對營業員行為及交易本即建立管理機制,對於客戶進行相關宣導,提醒客戶勿與營業員有私下借貸之行為,包括要求營業員到職時簽署員工承諾書、客戶開戶時簽署聲明書,及自105年4月起於每月25日以電子郵件寄送予客戶之月對帳單均加註警語,且亦於公司張貼海報提醒客戶,勿與營業員有私
下借貸之行為。

四.賴姓營業員是依規定於年資到即具晉升資格,晉升係綜合考量於該職級期間的年資及各項業務績效表現,在各方面表現都正常的情形下,該等階級依規定年資到就具晉升資格,賴姓營業員實已擔任資深襄理近5年甫獲晉升,並無所稱明知違法代操仍升他當協理之情形。

五.凱基證券三申五令並公告禁止營業員於營業櫃檯使用個人筆電,主管要求賴姓營業員用筆電並非事實,不僅主管及其他同仁未曾見過賴姓營業員於受託買賣時間於營業櫃檯使用筆電,凱基證券稽核人員於2016~2020年每年檢查該分公司營業櫃檯時,賴姓營業員皆為受查樣本,亦未曾發現其有使用筆電之情形。金管會裁處書公布時,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亦已表示:「但沒有查到甚麼筆電,也沒人說有看過甚麼筆電。」,絕無凱基證券隱匿賴姓營業員筆電、筆電不知去向消失之情形。

六.賴姓營業員家屬已經坦承找到賴姓營業員筆電,證明絕無凱基證券隱匿賴姓營業員筆電、筆電不知去向消失之情形。

七.賴姓營業員在凱基證券任職,業務應在凱基證券進行,始可能計算為業績。若賴姓營業員的業績無法完全達標,主管實無任何理由要求賴姓營業員到其他券商開人頭戶的道理,畢竟對其自身業績並無任何幫助,該等指控實欠缺邏輯性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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