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完成1.2GW再生能源購置契約 2050年100%使用再生能源

出版時間 2020/08/01
今年5月由嘉義鹽灘地太陽光電廠產出的再生能源電力正式送抵台積電。台積電提供
今年5月由嘉義鹽灘地太陽光電廠產出的再生能源電力正式送抵台積電。台積電提供

台積電(2330)以企業成長與環境共榮為願景,繼海外據點全部使用再生能源,持續擴大國內再生能源使用率,以「全公司生產廠房25%用電量為再生能源、非生產廠房100%用電量為再生能源」為2030年永續目標,並承諾於2050年底之前,全球據點將100%使用再生能源。

台積電指出,截至2020年7月,已完成1.2GW再生能源購置契約簽訂。同時,台積電於2020年7月也正式通過資格審核,成為全球第一家加入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的半導體企業,承諾於2050年前全球營運100%使用再生能源、因使用電力所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全部歸零,以實際行動降低環境衝擊。

台積電表示,公司的最高治理組織-董事會支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其中台積電著重的「可負擔與清潔的能源」、「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與「氣候行動」目標與再生能源息息相關,每年由企業社會責任執行委員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再生能源採購策略與進度。

台積電於2015年至2017年間參與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認購計劃」,累計認購4億度綠電,連續3年為國內最大綠電購買者。2017年《電業法》修正後開放再生能源直供與轉供給用電戶,台積電隨即成立再生能源專案小組,開始與國內再生能源業者洽購綠電,同時與經濟部、能源局、標準局、台電公司、科學園區同業公會合作,共同討論並解決法規與實際運作間的落差,具體規劃未來轉供後的各項執行細節。

2020年5月,達成台灣首批再生能源轉供,由嘉義鹽灘地太陽光電廠產出的再生能源電力正式送抵台積電;同時也持續簽署包括離岸風電與陸域風電的長期電力採購合約,截至2020年7月已完成簽約的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達1.2GW,每年約當減少218.9萬公噸碳排放量,朝全公司100%使用再生能源的永續目標穩健邁進。

為確保再生能源來源透明、對環境生態不具負面衝擊,台積電接軌國際趨勢,要求再生能源供應商所供應的再生能源需詳載源頭資訊, 以符合台積電合格再生能源憑證標準,責任歸屬無虞。

台積電董事長暨企業社會責任執行委員會主席劉德音說,企業在追求成長的同時亦應積極落實環境友善作為。台積電以實際行動推動綠色製造,降低氣候變遷的衝擊,並承諾於2050年底之前,全球據點將100%使用再生能源。身為全球第一家加入RE100的半導體企業,台積電期望號召產業共同推動環境永續,並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為解決人類面臨的嚴峻挑戰攜手努力。

台積電強調,公司堅守強化環保的綠色使命,2020年7月領先業界加入全球目前最具代表性的RE100行列,具體承諾2050年底前,全公司包含生產廠房與辦公室等所有據點,將100%使用再生能源,成為RE100會員中第一個半導體企業成員。透過積極洽購再生能源,台積電期盼帶動全球企業支持再生能源,驅動責任綠電產業發展,在發展先進技術、釋放科技創新的同時,實現環境永續的美好未來。(蕭文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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