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專法恐影響愛奇藝在台經營,代理商歐銻銻董座表示,最差情況就是退費。資料畫面
NCC先前通過OTT專法草案,正式將OTT納管,且不許電信業者提供訊號給非法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被外界認為是劍指愛奇藝、騰訊等中國OTT。今天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承諾,服務內容不中斷,最壞的情況也會退費給用戶,一定會保護消費者權益。
范立達指出,歐銻銻娛樂經營主要成本在買戲劇版權,之後要與愛奇藝分帳,扣除掉人事成本、管銷等,還是有小獲利,目前也有規劃要代理其他OTT平台,若有看到適合的對方也願意並不排除合作。
范立達表示,NCC草案通過前就有到拜會代理主委陳耀祥,當時就有跟對方說,如果要立草案自己可以給予協助,畢竟在OTT產業有5年經驗,但可惜郎有情妹無意,對方沒有再進一步找他溝通,就通過專法。
前一段時間外界各種雜音,還批歐銻銻沒有繳稅,范立達無奈提到,「每年繳稅給國稅局,出事國稅局也不曾出來說句公道話」,顯然對這段時間外界聲音、政府壓力感到滿腹委屈。
范立達認為,法應該是通則性,最糟糕就是個案立法,針對「特定目標」量身打造的法律。舉例來說,光是黨產條例就引發很多的訴訟,就屬於個案立法,如果是這種量身打造的法,公平性受到很大質疑。
他也說,美國OTT產業盛行,但也沒有立OTT法,因為網路應該屬於自制世界,政府對於網路應該是輕度管理手段,現行法律能解決網路問題就不該再立新專法。
他強調,人民能享有自由接收訊息的權力,這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政府不應該用任何方式影響民眾自由選擇的權益。(林彤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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