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質疑,目前政府對機車加徵空污費,又以防制空氣污染為由,不願取消機車貨物稅,有重複課稅之嫌。對此財政部常務次長李慶華表示,機車空污費是環保署制定,按使用者付費原則課徵,採隨油徵收,屬規費性質,與貨物稅採統收統支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不過,對於外界認為政府需考量首購族需求,因此首購族也應減徵機車貨物稅,李慶華則表示,財政部會搜集各界意見,並與主管機關討論,納入修法時參考。
近期有機車製造商與民眾認為,機車不再是奢侈品,因此貨物稅應調降、甚至取消。為此財政部日前發出新聞稿,提出4點機車貨物稅不該廢除的理由,並由財政部臉書小編製作圖卡,在財政部臉書上分享,卻引發爭議。
有民眾認為財政部以空污為由,堅持課徵機車貨物稅,但又額外加徵機車空污費,有重複課稅之嫌。為此李慶華今天親上火線說明,強調空污費是規費,與貨物稅不同。
她指出,機車貨物稅是特種消費稅的概念,具有經濟與社會政策功能,因此世界各國多會課徵,台灣課徵汽機車貨物稅,除了財政需要外,也兼具節約能源、防制污染等政策目的,並不是把機車視為奢侈品。
此外,李慶華表示,空污費主管機關是環保署,採使用者付費原則,目前機車空污費是隨油徵收,而主管機關收取空污費,將用於空氣品質監測、污染源調查,以及其他有關維護國民健康與生活環境等所需費用,有「專款專用」的規費性質。
然而,貨物稅是採統收統支,稅收將編入政府總預算中。且如同營利事業要課徵營業稅、營所稅一樣,課稅主體在不同行為階段,本來就會課徵不同稅目。
李慶華表示,減徵或取消機車貨物稅,固然可減輕民眾負擔,但根據統計,截至去年底止,全台1300萬餘輛機車中,車齡逾10年以上的機車尚有668萬餘輛,若未搭配需淘汰舊機車而直接給予貨物稅減免,恐未能減少老舊機車數量,影響空氣品質改善成效。
因此,考量機車為民眾主要代步工具,現行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措施,仍是減輕民眾購車負擔、兼顧綠能消費與機車產業發展的最佳方案,為此財政部已研議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老舊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時限,預計再延長5年,修正草案現正預告中。(邱柏勝/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