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託付寶實質上路2天後閃停,但街口投信昨竟公告,董事長高武忠下台,改由託付寶爭議核心人物,也是投信副董事長胡亦嘉代理,親自坐鎮意味濃厚;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晚間強調,代理董事長也有「適格性審查」,金管會將做後續審查流程。
對於更換董事長,街口投信表示,主要是為了未來更有效的溝通,避免對於有溝通上再有誤解,因此做人事調動。
這也是街口投信二度更換董事長。
今年1月也是因託付寶當時保證收益1.5%爭議,高武忠在託付寶爭議中下台,也在4天、爭議結束後回鍋,等於高武忠進退、都是胡亦嘉一人說了算。
而這大股東胡亦嘉一人決定董事長去留,讓當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質疑「形式上的董事長(指高武忠)是否已經不足以承擔公司治理角色」,金管會更與高武忠面談,了解高武忠與大股東間的權責劃分。
但時隔半年,高武忠再度因託付寶預期年收益1.2~2.5%的爭議中,再度被胡亦嘉Fire掉,胡亦嘉再度親自上陣。
外界質疑街口投信簡直毫無公司治理,且證期局還要投信釐清和託付寶作業流程的關聯性,但如今卻是胡亦嘉一手把持,投信還須釐清嗎?
蔡麗玲說,由誰來說明不重要,證期局只看誰能代表街口投信,至於胡亦嘉是否適格,還須審查。
依照「投信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董事長應在選後10日內報金管會認可;投信事業管理大眾資金,屬高度監理事業,胡亦嘉雖為代理,亦應符合董事長資格條件。
根據該管理規則第2條之二,投信事業董事長需具備1.取得投信分析人員資格且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2.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且曾擔任副總或同等職務 3.有其他事實證明具備證券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及領導能力,這三項條件須符合其中一項。
也就是說,胡亦嘉想要「代理」街口投信的董事長,得先惦惦自己的資格,可否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之一,二是還得取得金管會證期局的認可。(廖珮君、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更新:新增金管會說法和過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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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1:02